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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紫星辰 於 2011-12-22 13:40 發表
還好有留底,否則被拿變造過的公文汙衊時,有理也說不清啦。
至於說蔡副院長審核給蔡董事長,那就找出相關證據證明蔡知道何時下台,誰談條件給蔡當董事長的。
誰會知道下期大樂透開幾號啊?中獎的都是有內定的嗎?
...
大大說得很對...公文有些許問題..確實不應該..
蔡副院長審給蔡董事長..也沒證據..但這個社會怎麼了..問題重點似乎搞錯了..
現在...如果..現任的吳院長..或者.陳副院長..搞個國發基金投資案..
在請家族拿錢投資..卸任後.變成吳董事長.陳董事長...
這樣想必也是合理..因為之前有人做就沒事..沒道理別人不行...但真的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