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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網拍醫材觸法 年開罰108件

網拍醫材觸法 年開罰108件

中時電子報2018年2月2日 上午5:50
網路上什麼都賣,但小心觸犯《藥事法》,台中市衛生局106年查處網路違規販售藥品或醫療器材案高達231件,其中108件都是無照藥商違法販售,只要被查到就至少開罰3萬元,去年就開出高達320萬元罰單!

合利他命、OK繃、去疤凝膠等日常生活中常見的物品,若無藥商許可執照,全都不能在網路上賣。台中市食安處秘書蔡文哲指出,去年調查網路違規販售藥品或醫療器材案件中,以無照藥商違法販售比例最多,被裁罰的108件中,多數是家庭主婦或大學生做日、韓代購。

錢沒賺到 先賠3萬元

蔡文哲表示,這些家庭主婦與大學生把日本暢銷的合利他命、小花藥水、卡通OK繃及若元錠等藥品,一起PO網販售,也有產婦是剖腹產買了診所推薦的去疤凝膠後,用不完想網拍換現金,結果都被抓到。

蔡文哲說,依《藥事法》規範,所有藥品都不能上網販售,像合力他命、小花藥水、泰國酸痛藥膏等都算藥品;至於醫療器材,目前僅開放部分醫療用品得以在網路上販售,主要為低風險第一等級醫療器材,開放具有實體通路營業處所之醫療器材藥商,向衛生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可上網販售。

手術口罩 也是禁賣品

民眾如透過網路通路,販賣家中用不到的醫療器材,包括常見的溫度計、外科手術口罩、血壓計等,也都涉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得處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針對消費者,蔡文哲也提醒,藥品和醫療器材,宜到藥局由藥師或醫藥專業人員諮詢後再買,可了解用法、效能與適應症,較有保障;且在購買產品前「仔細查明」是否屬醫療器材,確認外包裝是否載明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及品名、用法用量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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