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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遭搶斷掌 公安強留當證物

台商:遭搶斷掌 公安強留當證物

台商:遭搶斷掌 公安強留當證物
作者: 記者曾增勳、陳嘉寧、羅印冲╱連線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1年11月9日 下午12:03相關內容放大照片台商:遭搶斷掌 公安強留當證物

桃園縣台商胡其揚本月初到大陸福建莆田訪友,昨天帶傷回台表示,四日晚在莆田遭歹徒搶走勞力士表與數萬元現金,歹徒嫌少,砍斷他左手掌搶走金戒指才罷手。


胡其揚的女兒胡怡玲表示,當地公安要求做完筆錄才能到醫院動手術,昨天回台灣,公安也不准攜回斷掌,說要留在當地當證物,相當離譜。家屬向海基會求助,接電話的人表示當地沒有派駐人員,無法協助。

海基會副秘書長馬紹章昨晚表示,海基會收到家屬求援,立即啟動兩會緊急聯繫機制,同時致函大陸海協會協助處理;海基會這兩天致電給家屬至少六次,胡家人也沒提到斷掌被留在對岸的訊息,家屬的指控與事實不符。

署立桃園醫院骨科主任鄭明德說,病人左手腕肌腱神經、血管都被切斷,必須在六至八小時黃金時間接回,現已無法再接回;幸好傷口在大陸醫院治療得還不錯,未來需復健一、二個月,再考慮接義肢。

六十歲胡其揚昨天由子女陪同,搭機返回桃園國際機場,原本送林口長庚醫院治療,因等不到病床,下午轉送署桃。胡其揚談起在大陸遇襲經過,仍心有餘悸。

胡其揚表示,本月三日他前往福建莆田探親、觀光,四日晚間七時左右跟當地友人準備到KTV唱歌,經過距離莆田派出所約七、八十公尺一條巷子時,突然衝出三名歹徒,要他交出財物。

他交出身上三千多元人民幣及二萬多元新台幣,歹徒嫌少,看到他手上的金戒指及勞力士表,因金戒指是他父親留下的遺物,央求讓他留下當紀念,歹徒竟揮刀砍下他左手掌,搶走金戒指後逃逸。他跑出巷子向派出所報警。

他表示,先到當地平民醫院就醫,再轉到武警八七一○部隊醫院,「當時以為手只是被割到,不知道手掌已被砍斷」,當地醫師看手腕被砍七、八刀,只剩皮連著,無法接回。

家屬最後求助桃園縣立委黃仁杼,海基會前天才出面協助。立委黃仁杼表示,將協助胡其揚透過海基會等兩岸聯繫管道,要求大陸方面盡速破案抓到凶手,並爭取相關賠償。


來源
http://tw.news.yahoo.com/%E5%8F% ... 9%A9-190500231.html

這就是馬英九政府的外交

這還需要簽和平協議嗎

我看直接開戰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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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也太野蠻了吧?可以直接將人的手掌扣下來而延誤醫治的時間嗎?
我看本來可以接回去的手掌也會因此而成為遺憾!

不曉得馬政府如何看待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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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春喜 於 2011-11-11 23:20 發表
公安也太野蠻了吧?可以直接將人的手掌扣下來而延誤醫治的時間嗎?
我看本來可以接回去的手掌也會因此而成為遺憾!

不曉得馬政府如何看待這件事情?
如何看待?
有沒有看到都是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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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胡其揚的女兒胡怡玲表示,當地公安要求做完筆錄才能到醫院動手術,昨天回台灣,公安也不准攜回斷掌,說要留在當地當證物,相當離譜。家屬向海基會求助,接電話的人表示當地沒有派駐人員,無法協助。

海基會副秘書長馬紹章昨晚表示,海基會收到家屬求援,立即啟動兩會緊急聯繫機制,同時致函大陸海協會協助處理;海基會這兩天致電給家屬至少六次,胡家人也沒提到斷掌被留在對岸的訊息,家屬的指控與事實不符。
那麼海基會準備要怎麼處理呢?台灣同胞在大陸被斷掌,
大陸公安不協助也就算了,怎麼當下找海基會幫忙,接電話的人表示當地沒有派駐人員,
無法協助,如果接電話的人員無法立即處理,為什麼不趕快往上呈報,
找上層的官員處理啊,當地沒有派駐人員,就放著不用管了嗎?
現在受害人回到台灣找立委開記者會,才會有官員回應,
海基會是台灣在對岸的窗口,台灣人權益受損,海基會應該站出來處理吧,
怎麼隨便講兩句話就結束了嗎?那以後還有誰要去大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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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台商實在不值得同情的...(這不是指該新聞)
其實有不少台商自己該檢討為什麼要去大陸發展...沒有別的地方好去了嗎?
有那些短視近利的台商...才造就台灣一直走不進國際
台灣這麼多人在失業...而那些台商只想著如何用更便宜的勞工
當台灣勞工辛勤工作...台商才能崛起......
台商崛起之後呢?....拿著台灣人打拼出來得成果和錢去大陸...
說好聽是發展....其實是嫌棄台灣的勞工新水成本太高
摸著良心想想吧....台灣人這樣的薪水算高嗎.....
說穿了只是想用更便宜的人力.....所以才抹黑台灣的勞工

大陸勞工很便宜嘛....去KTV很享受嘛......
當那些台商在享受的同時有沒有感念過台灣的勞工為他打下的天下
去大陸被霸佔工廠...或是被斷手..甚至被斷腳........需要被同情嗎?
能活著回來就要偷笑了

想找一心只想討好共匪的馬政府幫忙討回公道......那跟請鬼拿藥單有什麼兩樣

[ 本帖最後由 spp88831 於 2011-11-12 22: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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