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這就是國民黨執政底下的國軍
又一樁草菅人命的事情
就為了要做表面工夫
這是什麼國軍教官呢?要義務役的阿兵哥表演格鬥技,
卻沒有將重點及危險的地方說明清楚,且未依規定做一周防護訓練,
講解一小時就要求他擔任「被摔」角色,摔倒時頭部著地傷重死亡,
但卻沒有任何國軍單主官受到懲處,負責管理的部隊主官都沒責任嗎?
而授課的教官僅判一年半而已,一條年輕的生命就這麼消逝了,
國防部實在是草菅人命,父母花費了二十年的時間養大,強迫被送到軍中服役,
沒有得到良好的照顧就算了,還失去了生命,國軍幹部不但不安撫家屬,
還官官相互,企圖遮掩授課過失,不想國賠,試問國軍幹部都無兒女嗎?
還是別人的兒女生命就不值錢呢?以後還有誰會想把兒女送到軍中呢?
請國軍確確實按照國軍操課的基本手冊來訓練官兵,如有幹部不按照手冊操課,
應嚴加懲處,情結嚴重者予以免職,取消退休俸,並負責賠償家屬,
不然此案就如江國慶案一般,真正可惡濫權的軍官無罪,國賠也用納稅人的錢,
國軍的形象受到少數人的踐踏,也無法還家屬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