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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開槍警告情敵 殺警案嫌犯被逮

開槍警告情敵 殺警案嫌犯被逮

中時電子報2018年1月29日 上午5:50
涉入夜店殺警案的「中山聯盟」成員徐雲漢,明知案件仍在審理,又陸續犯下汽車旅館殺人未遂案,去年底還駕車失控撞進知名店家「金春發」。上周他疑因不滿女友移情別戀,朝情敵住處大門開2槍示威,警方昨逮捕他到案,依槍砲、恐嚇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有槍砲、毒品和傷害前科的26歲徐嫌,混跡中山區,2014年涉及夜店殺警案,雖僅在外圍叫囂助陣,也遭法院判刑。2016年徐與另名殺警案嫌犯苟桓銘等4人,到南港某汽車旅館開趴唱歌與人口角,將對方追砍成重傷,被依殺人未遂罪送辦。

去年11月徐駕駛紅色馬自達轎車失控撞進北市牛肉名店「金春發」,肇事逃逸無蹤。警方比對店家監視器,發現是徐嫌駕駛,警方屢傳徐不到,店家只好到法院提民事訴訟,向徐求償。

本月23日徐疑不滿女友移情別戀,朝楊姓情敵的南港住處開2槍示威洩憤,因他使用改造手槍,子彈沒穿透鐵門,所幸並無傷亡。警方查出徐與陳姓、諶姓男子共同駕車前往,另2人下車剪斷監視器電線,他則在車內朝大門開槍。警方28日凌晨在南港逮捕徐,警訊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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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不愧是犯罪天堂~以罪犯立國的國家

三年多前的案子還在審理~這段時間當事人也沒閒著~繼續犯案
所以說嘛~在台灣殺警算是小兒科而已~建議改天要殺法官或是高官
看看是不是還會判可教化???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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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法官?那誰來輕判他們?殺高官?誰敢去動幫派大哥的大大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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