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件!!請各位大大幫幫忙~~
事情如下~
小弟在外租屋.一個月才回家2-3趟.今日回家看到家母紅著眼眶.一問之下得知被公司無故扣錢.
家母從事成衣加工.在土城的成衣工廠工作.但並不是正職員工.只是論件計酬.所以等於有做才有錢.
對於每件成衣計價也是領班決定.但辛苦一個月下來.貨也出了.老闆娘發薪水卻又沒照當時計價
給薪.這種情形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小弟舉個例....一件成衣計價5元.但事後被砍了一半.變2.5元)
聽完我媽說完.真是一肚子火.難道不是正職員工就沒辦法據以力爭嗎??
希望各位大大在法律方面給予相關的知識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