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處理法則
首先˙對於遺產的處置˙對父母而言都是盡量能夠物已所用
先說.對父母來說就是遺產給能夠理財的人較好
事實上父母的遺產可以採 [約定繼承]
意思就是約定好借給子女.然後來世繼承子女的遺產
=====已下對子女想繼承父母遺產來說是重要事項..注意聽=====
論上述所說.只要讓遺產繼承提共 [利益] 的話就能讓父母將遺產提供指定繼承
例如:由父母來世指定繼承.或是支付利息來達成目的
只要跟父母約定好由您來指定繼承遺產.再由投胎轉世的父母來繼承子女的遺產
因為畢竟自己辛苦賺來的要是能由指定來世自己繼承的話較能取得遺產
這有點像是保險只是投保是自己的子女
觀念是:人生不帶來.死不帶去_只有 [約定] 和 [債] 可以跟隨入另一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