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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 繁體化 簡體化 公 證 結 婚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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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證 結 婚 篇

公 證 結 婚 篇

公證結婚的程序, 大致上與飯店觀禮儀式相似. 公證結婚由登記申請到行禮, 都是在各地方法院進行. 雖然不及餐廳婚宴, 辦桌或飯店婚禮熱鬧, 但亦別有一神聖莊嚴的感覺, 而且在花費, 時間及人力上, 更可省下不少.



申請公證結婚程序 :

1) 結婚日期及場次由結婚人自定, 舉行儀式場次可選時間如下 (實際場次時間以各地方法院公告為準):

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10時及11時, 下午3時.

星期六. 星期日及國定假日 - 上午10時及11時.

2) 登記時需由結婚人的其中一人至少於結婚日前三天(扣除例假日), 親自到各地方法院辦理登記. 地方法院辦收件時間為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實際收件時間以各地方法院公告為準)

3) 到服務台購買公證請求書一份(2元), 如有需要, 可購買結婚公證書英文版本(18元2份).

4) 把公證請求書填寫後交至服務台登記, 並繳交結婚公證書四份20元, 公證費平日1000元,例假日1500元,如需英文證書二份400元. (以上各費用以各地方法院公告為準)



登記時需帶物品及其他注意事項

1) 結婚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一份, 印章及2位年滿20歲的證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要與結婚人無親屬關係). 如結婚人未滿20歲者, 但男滿18歲及女滿16歲, 必須有法定代理人(如父母)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鑑, 一同前往辦理登記.

2) 如結婚人為現役軍人, 另須提出經主管核准之軍人結婚報告表正本及影本一份.(另備影本一份存卷)

3) 結婚人如為外國人或國外華僑者, 則需提交出護照, 居留證及單身證明等, 單身證明如是在國外取得, 需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即如其中一位結婚人為香港人, 則需把單身證明帶到香港金鐘的中華旅行社{駐港台灣外館}驗證). 其單身證明除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外, 須再在台灣經我國外交部複驗.

4) 如結婚人為大陸人仕, 則提交旅行證及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之大陸公證處所發單身公證書.



其他注意事項

1) 結婚儀式將於各地方法院的禮堂內舉行, 為了確保您的婚禮順利進行, 可以在登記時順便查看禮堂位置及於結婚日時, 最少提前30分鍾到達.

2) 於結婚日當天, 新郎新娘及2位證人, 須攜帶身分證及印章, 提前30分鐘報到. 如未滿20歲者, 法定代理人必須一同到場作證. 禮畢後, 會交付新人結婚公證書正本兩份及繕本一份, 給新人申請戶籍婚姻登記時使用.

3) 於法院公證結婚, 雖然簡單, 但亦應尊重, 不可穿牛仔褲或過份隨便的裝扮行禮, 法院提供的衣著意見如下 :

新郎 : 西服(必須打領帶或領結), 中山服, 軍人制服, 公務員制服, 青年裝, 中式長袍, 夏天可穿襯衫打領帶配長西褲都可參加婚禮. 避免穿毛線衣, 茄克等, 不可穿牛仔褲.

新娘 : 長裙, 禮服, 婚紗, 洋裝, 中式旗袍都可參加婚禮. 不適宜穿得過份暴露及不可穿牛仔褲.



教 堂 婚 禮 篇

如新人是天主教或基督教教徒, 可選擇於教堂或禮拜堂進行結婚典禮. 在莊嚴神聖的宗教儀式下, 由牧師或神父為新人證婚.

要於教堂舉行結婚典禮, 新人需要先向教堂登記. 以下是一般的教堂婚禮儀式及程序 :



1) 觀禮來賓入坐.

2) 招待人員引導女方家長進入會場. 新郎及伴郎在牧師或神父陪同下, 從聖壇旁邊的房間進入會場走至聖壇. 同時奏樂.

3) 牧師或神父領唱, 詩歌班進場. 並宣告結婚典禮開始, 全體來賓起立.

4) 新娘由家長(一般為父親)陪同由大門進場, 伴娘及花童一同進入會場.

5) 家長把新娘帶到聖壇前, 交給新郎, 女方家長入坐, 全體來賓入坐.

6) 此時詩歌班會唱有關婚姻的歌曲.

7) 牧師或神父詢問在坐來賓有否反對這場婚禮, 沒人反對後, 便禱告, 獻詩及證婚.

8) 新人在神及來賓面前, 宣告願意結為夫婦, 不論疾病窮困, 永結同心.

9) 伴郎及伴娘捧上結婚戒指予新郎新娘, 新郎新娘交換戒指.

10) 新郎替新娘揭開頭紗, 吻新娘子, 新人彼此握著手, 牧師或神父會把手握著雙手之上, 為新人祝福.

11) 獻詩及說些祝福語.

12) 向雙方家長三鞠躬或獻花, 再向來賓致謝.

13) 新郎, 新娘, 證婚人, 主婚人及介紹人於結婚證書上用印及簽名, 進行時新人的位置是女左男右, 簽完後位置對調, 即男左女右, 伴郎伴娘亦跟隨位置.

14)奏樂, 新郎站右邊, 新娘左邊, 一起走出禮堂, 伴郎伴娘隨後, 家屬及其他來賓亦隨後退場, 禮成.

15) 新娘可於教堂外拋花球及拍攝留念. 一般會有茶會或晚宴.



新婚

歸寧注意事項

歸寧即是在結婚後的第三天, 新婚夫婦兩人,

攜帶禮品一同前往女家(即新婚婦之娘家). 亦即所謂的[三朝回門], 表示嫁了人也不忘父母的意思, 新女婿探望岳父岳母, 表示感謝恩德, 亦可藉此增進感情. 在南部的習俗, 女方歸寧時會宴客.

禮品方面, 可預備一些水果, 如橘子, 蘋果, 香蕉, 而椪餅或椪柑代表新娘會懷孕, 酒及其他一些禮品等, 加起來是偶數便可.

而女方亦應準備回禮, 可預備米香, 糯米糕, 桃餅, 六件蜜餞, 兩枝有根葉的甘蔗, 種子雞一或二對 (約2,3個月大的公雞, 母雞各一隻, 意謂給女兒生產時進補用), 橘子, 香蕉等給女兒及女婿帶回家.

但現代的習俗多於結婚日時, 隨禮車帶回男方家.

歸寧日, 通常是由新娘的弟妹到新人家, 請新人一起回娘家. 一般多於在中午聚餐, 但要切記, 在日落之前, 一要回家, 絕對不能在娘家過夜. 如果萬一真的有什麼意外, 導致不能回家, 夫婦兩人要分開睡, 以免沖撞到娘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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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繁瑣喔~~
難怪越來越多人只去辦公正登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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