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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 傳統婚禮習俗禁忌

傳統婚禮習俗禁忌

傳統婚禮習俗禁忌

1. 生花易於枯萎,故婚事諱之,只有連招花和石榴不禁。因為前者的紅色花瓣開自葉心,其狀可以意喻閏女出嫁,誠等丈夫,後者則意諭多子多孫。

2. 新婦衣服忌有口袋,以免帶走娘家財運。

3. 安床後到新婚前夜,準新郎忌一個人獨睡新床,要找個未成年的男童,和新郎同睡在新床上。否則俗謂〝睏空舖,不死尪,亦死某〞認為是凶兆。

4. 結婚當天, 新娘出門時, 姑嫂均要回避, 不能相送. 因為"姑"跟"孤"同音, 而"嫂"跟"掃"同音, 都不吉利。

5. 成親之日,新娘離開娘家時,大家要哭得越快越好,〝哭發哭發,不哭不發〞不哭的話反而禁忌。

6. 婚後三日,新人回門,須在當天日落以前趕回夫家,不能留宿。萬一有特殊原因無法回家,夫妻也要分開睡,以免新娘子蜜月裡的血光,沖撞了娘家人使娘家倒霉。

7. 迎娶途中,若花轎和花轎相逢,叫做〝喜沖喜〞,會帶來不祥。解決的辦法是所以必需互放鞭炮,或是雙方媒人各以預備的花交換,這叫做換花。

8. 孕婦及帶孝者都不能目睹新人出門或過門,更不能觸碰到新人的衣物及新房所有的物品

9. 新郎到女家接新娘時,新娘可能離開娘家或在過度興奮下喜極而泣,這也甚為普遍而不成問題(甚至是好事,留下「水頭」旺女家)。但過門至男家後就不能流淚。

10. 新娘於結婚吉日忌穿「舊鞋」。所有的婚紗鞋、繡花鞋及晚裝鞋等應全是新的。若恐防新鞋硬而不舒服,宜選較優質的軟皮,尺寸不妨預鬆少許及加上厚墊,亦不宜穿著過高的高跟鞋。

11. 新娘子要小心, 不要踏到新郎鞋, 會有羞夫之意。
12.新娘進男家門時, 忌腳踏門檻, 應要跨過去。
13. 若是「爬頭」結婚的新人,即新郎兄長,新人須在未婚兄長褲襠下穿過,以示「得罪了」,才可出門。若被「爬頭」的是姐姐,因為某些人會覺得在女性裙下穿過會「不發達」,故會改為送一條裙子給未婚姐姐,俗稱「大姨裙」。未婚兄姐不可目睹新人出門或過門,應暫時迴避至位置較高的地方,如到上一層樓。

14. 當新娘步入男家時,翁姑二人不宜朝著大門看新娘進門,而應稍作迴避,以防相沖。

15. 結婚對聯最遲應於「上頭」前(即結婚前夕)掛上,結婚後滿一個月便可除下。男女家均有不同的對聯,選購時需分辨清楚。

16. 女方再嫁則不可再穿裙褂,也不宜穿大紅衣服,宜選粉紅、橙、金或銀色代替。另外也不須再「上頭」,因「上頭」代表「成年」,第一次嫁時已「成年」了。在「二朝回門」時亦不用帶乳豬。

17. 男方第二次結婚亦不需再「上頭」,若再的原因是前妻去世,第二任妻子過門後首要做的事便是在前妻的靈位前敬茶,然後再向翁姑敬茶。

18. 新娘出嫁當晚,會找來一位新娘的未嫁姐姐在當晚睡在她的床上,並擺放生果及紅包於床上,祝新娘生生猛猛及一切順利。
19. 婚嫁忌生肖屬虎的觀禮,因虎會傷人,免得因此導致夫婦不和睦或不孕。
20. 新娘房的鏡子在新婚四個月內忌借給他人,忌照人,因此嫁妝的衣櫃或梳妝。台有鏡子都用紅紙蒙住,滿四個月始可拆卸。
21. 新婚四個月內忌在外過夜。
22. 新婚四個月內忌參與他人婚喪喜慶事物,以免相犯沖。(有傳聞從一個月到四個月都有)
23. 忌於鬼月完婚. 即農曆七月。
24.  忌於農曆六月完婚, 有半月妻的意思。
25. 安床時, 要把床置放正位, 忌與桌子衣櫥或任何物件的尖角相對。

26. 訂婚當天, 不管天氣有多熱, 所有參加訂婚的人, 都不可以煽扇子, 不然會有拆散的意思。
27. 訂婚之文定喜宴完畢後, 雙方都不可以說再見, 不然會有再婚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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