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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同事要借錢但金額太多我不想借(法律上有趣的作法)

引用:
原帖由 雲想 於 2008-12-9 11:32 發表
給大大一個良心的建議:
如果真的是因為念及朋友私交甚篤,卻又不得不借者。

那就請您寫保管條聲明該金額若干、於何年何月何日起迄至何年何月何日止。
一旦保管期限到期日生效後七日內,必須歸還保管財物《 ...
這方法很好
之前就有聽人說過
假設無法拒絕一定要借
只能如此了

不過我覺得還是不要借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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