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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攤商虐貓致死 被罰10萬元(中央社)

竹市攤商虐貓致死 被罰10萬元(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彥瑜新竹市21日電)新竹市政府今天表示,一名夜市攤商日前被民眾指控虐貓,雖然犯案人並非蓄意致貓於死,但將貓隻重摔至地面導致2隻幼貓死亡,已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


新竹一名夜市攤商日前被民眾指控虐貓,民眾指稱這名攤販老闆將小貓重重摔在地上,結果2隻小貓當場摔死,民眾將整個過程張貼到網站,引起愛貓人士關切。


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農林畜牧科科長蔡麗蓮今天說,經過調查,這名攤商老闆表示因長期受到貓隻騷擾,餐盤才洗好卻又遭貓隻在上面大小便,氣憤之下才會有這個舉動。


她說,犯案人雖非蓄意致貓於死,但將貓隻重摔至地面導致2隻幼貓死亡,已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因此處以最低罰鍰,也藉此教育民眾正確動物保護觀念。


根據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反者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規定「故意使動物遭受虐待或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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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的好 罰死他們 盤子髒了可以洗 生命沒了可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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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誇張了拉
洗完碗盤不是應該收好嗎
放在外面就算不被貓咪弄髒
也有蟑螂老鼠阿

是兩個小生命ㄟ
真是太難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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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態!!!  這些人最好也讓人虐待看看好了! 也是一條條生命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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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重罰,台灣對虐待動物都判得太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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