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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陳聰明 馬:監院須先動作

處理陳聰明 馬:監院須先動作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612/4/1l4cg.html
更新日期:2009/06/12 02:38 楊舒媚、劉尚昀/台北報導
特偵組未及早將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境管,被疑「縱放」黃逃逸海外,引發外界批評。據了解,約莫在四月底,馬英九總統與訪賓談及陳聰明問題時私下表示,檢察總長有任期保障,要處理陳聰明,得看陳聰明有沒有違法,或至少必須有監察院彈劾處分等動作,「我不能沒有依據就處理他。」


據了解,監察院原擬彈劾檢察總長陳聰明,卻遲遲沒有下文。


如何處理陳聰明,引發藍營內部議論,約莫一個多月前,馬英九與訪賓談及這個問題,訪賓質疑:「為何不處理?」但馬的態度相當低調,強調,一定要有所「依據」。


馬態度低調 強調要有所「依據」


換言之,監察院糾彈與否可能會是馬英九思考處理陳聰明的最重要指標之一;這也導致國民黨內對負責調查陳聰明的監委李復甸多有不滿,不解他「怎麼到現在辦不出來。」


李復甸坦承,辦理陳聰明案件以來,所受的壓力是「前胸貼後背,背後還插滿箭。」更曾有人當他的面拍桌,要他糾彈陳聰明。


李復甸說,監院對陳聰明的調查從沒中斷,但此案沒那麼簡單,因涉及任期保障;尤其對於有任期保障的政務官,特別是司法人員可否拿一般標準衡量,也是考量依據。


最後,是對調查中的個案能否糾彈?李復甸指:「假如因外界質疑『縱放』,我糾彈的文就出去了,是不是干涉個案呢?」


李復甸說,外界都把焦點放在陳聰明是否適任的「個案」問題上,但查此案過程,監察院曾「糾正」特偵組人力不足、洩漏辦案機密與當事人有不當聯繫的「制度問題」。他提醒:「該糾正案雖對的是特偵組,『但檢長是要負總責任的』!」


李復甸強調,檢察一體,若特偵組辦理案件有辦案疏失,檢察總長就需要負完全責任。此語是否在為另闢蹊徑辦陳聰明留伏筆?李復甸講:「這是明筆,不是伏筆。」


李復甸明筆:總長為特偵組負責


外界催促辦案聲聲急,李復甸說,此時就像籃球比賽倒數十秒期間,「我當然要走到有把握的位置才出手,總不能因為球場內觀眾鼓譟就沉不住氣,在中場隨手就把球拋出去。」他表示瞭解外界與民眾的焦慮,但該案處理絕不能便宜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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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到現在已我這個老百姓的角度來看
根本沒有進度而且都在原地踏步
陳幸妤海外戶頭也有錢既然只是一個偽證罪
然後遭到進管而已
不只陳聰明該換掉連那些扁提名的大法官也該全部換掉
不然這扁案只是歹戲拖棚而已
http://img339.imageshack.us/img339/2166/2895638773435896335288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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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唷!扁案要辦不辦的還不是因為有黑手干擾

不是因為陳聰明是特偵組最大的頭

哪有人可以縱放黃先生呢?

黃芳彥現在去美國~我們對他有什麼辦法呢?

如果之前就把黃芳彥禁管~通知美方取消他的護照

那這個案子就可順順利利的辦下去

就因為有黑手阻礙所以案子陷入焦灼

唉唉唉~~還是唷!聽天由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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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史帝文貝克漢 於 2009-6-12 23:07 發表
唉唷!扁案要辦不辦的還不是因為有黑手干擾

不是因為陳聰明是特偵組最大的頭

哪有人可以縱放黃先生呢?

黃芳彥現在去美國~我們對他有什麼辦法呢?

如果之前就把黃芳彥禁管~通知美方取消他的護照

那 ...
這是理想

但台美並無引渡條例

如果沒記錯黃芳彥是擁有綠卡

可以合法永久居留在美國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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