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大頭出面才能迅速破案? 立委請馬總統「多多生氣」

大頭出面才能迅速破案? 立委請馬總統「多多生氣」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616/17/1lbly.html
更新日期:2009/06/16 00:58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一位碩士之死,讓新竹市民義憤填膺,網友一人一信,更讓政府高層動怒,案件曝光不到2天,全案偵破,涉案的5名青少年通通落網。警方這回效率超高,有立委質疑,是不是要有「長官關切」的案子,才能有這樣的待遇,如果是這樣的話,建議馬總統應該要「多多生氣」!


只是去看個海,余之斌就被一群無冤無仇的惡少聯手活活打死,讓人警覺原來新竹的治安這麼糟糕,而連續幾起誇張的社樣案件,也終於讓政府官員生氣了!內政部長廖了以就率先出面表示,希望儘速能夠緝兇,還給社會一個公道。不過,廖了以14日話才出口,當天傍晚新竹警方就逮捕其中一名涉案少年。


隨後行政院長劉兆玄、總統馬英九也都對此案件多加發言、關注,不知道是不是三大巨頭的「加持」,15日上午10點,廖了以就宣佈破案,雖然事實上此時新竹警方還在桃園逮人,其餘4名涉案的少年一直到中午才通通落網。


警方這回效率超高,讓民進黨立委蔡煌瑯不禁想到台北縣的流彈殺人案目前尚未偵破,想要請馬總統「再生氣一次」,看能不能馬上破案。看在小老百姓的眼裡,可能真的會有那麼點不平,有人車丟了找不回來,有人被騙錢只能自認倒楣,如果長官的壓力真是破案的關鍵,那麼,請多給點壓力吧!(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

這篇報導讓人看了不經搖頭
為什麼那些警察都要有壓力才會去辦案呢
署長你真的該好好教育你的那些警察部下了
記得一個禮拜前一位闖紅燈被警察打的那件事情
連局長都出來說謊想要掩蓋事實
還有昨天發生的警察自殺局長出來既然只會把事情推的遠遠的
說什麼壓力大才自殺的 難道那個壓力不是高層給的嗎
埃....台灣的警察真的是越來越丟臉只會靠績效來做事
http://img339.imageshack.us/img339/2166/28956387734358963352886.jpg

TOP

基本上,任何案件發生,都要看當時發生的現實狀況而論,
並非全然有壓力或如蟑螂說的..請馬總統「再生氣一次」就會破案,
沒有線索或現場目擊者,就算警方想要立即破案,也無可奈何,
雖說有上面的壓力確多少有點用,但辦案也要講証據的,豈可一概而論,
就像台北縣的流彈案尚未偵破,社會壓力不可謂不大,警方苦無線索破案,
民進黨真的也不必拿余之斌的案子來類比,說些風涼話也無濟於事吧!

TOP

這還不是最好笑的,好笑的是民進黨的張花冠還說這個陋習是從蔣公時代就流傳下來的

警察做的好不好不是人家管才要做好,自己只想等領錢,然後拼績效就亂開單啥的

有意義嗎,倒不如一次肅清,只要發現有啥不好習慣的就開除,外加還國家薪水

我就不信這樣還有人敢作怪,還有人作怪就是上頭的問題了

TOP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TOP

先聲明喔 !我是指部分的壞警察!

    現在有一些的警察真的跟流氓沒有什麼兩樣,如果不是穿著警察制服,你可能會以為是哪個角頭;從外觀來看,大多數的警察都是胖胖的,很多人都有抽煙,甚至吃檳榔;頭髮儀容看起來就跟鄰居的老伯伯一樣,感覺沒有精神.

   有時會看到換了便服的警察跟看起來像是角頭老大的在路邊把酒言歡,或是剛剛看到剛從某某卡拉OK滿面酒意的走出來,有時也是有小姐幫忙扶著,我就覺得奇怪了,那一間卡拉OK 不就是大家都流傳的有 "好料的" 嗎 ?為何還能一直經營下去呢 ?難道警察都不知道嗎 ?連我不曾去過的都聽說了;偶而也是會會看到幾部警車一起前去"執行勤務 " ,但是呢,幾天之後就發現招牌換了,改過名字之後,又繼續營業了.

     另外一例是被人騎車闖紅燈撞到(駕駛座車門全毀,我被破碎的玻璃割傷,坐在後坐的小朋友好在沒事受到驚嚇,機車騎士手腳擦傷),在警察局時就一直要我們雙方和解,問題是車子的賠償費談不攏,對方不肯賠錢,對方找來認識警察的人來 "關心 "後;警察一直叫我自認倒楣趕快和解結案,那個態度真是....覺得警察到底是不是人民的保母呢?

      上面說的只是一些個人的觀感;我相信大多數的警察還是堅守崗位為民服務,但是這些警界敗類也不在少數.需要好好改造改進.

TOP

說到警察,的確是有些爛警察
之前網拍帳號被盜用,去跟警察報案,警察竟然問我說有金錢損失嗎,沒有不能報案,後來去申訴,警察才說那個警員處理上有問題。
不過說到最誇張的是之前住台北時,有個管區員警正好租屋租在我們隔壁
他是單身,不過常常會有不同女生進出他房間,而因為我們的隔音有點不好,所以可以發現那些女生來找他的模式都一樣:「洗澡、做愛、洗澡、女生自己離開」,全程大概一個小時,說是女朋友的話,也太奇怪吧,是當作洩慾工具嗎?
然後常在巡邏勤務時,跟一起的伙伴溜回家(穿警察制服),開門大聲談天、抽煙、打線上遊戲,然後幾個小時後離開,回警局換便服後回家,重點是,他服務的警局跟住的地方不到5分鐘(還是走路喔),唉!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