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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宣判/蔡守訓揮刀 扁珍無期徒刑

911宣判/蔡守訓揮刀 扁珍無期徒刑

扁家涉及的國務機要費、洗錢、南港展館、龍潭購地四大弊案以及追加起訴部分,台北地方法院11日下午一審宣判,前總統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均重判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兩人要繳的罰金合計5億;陳致中判處2年6個月,黃睿靚判處1年8個月,緩刑5年,兩人各罰金1.5億元,法官因考慮到黃睿靚要照顧幼子,給她緩刑機會,但要多交2億。全案仍可上訴。

這起備受矚目的世紀審判終於出爐,由於判決書多達千頁,無法在宣判當日出爐,媒體只拿到36頁的判決主文。在14名被告中,前總統府專員陳鎮慧因協助檢察官、法官突破扁案,是唯一獲得免刑者;吳淑珍中學同學蔡美利雖遭起訴,但因罹患重病,在扁案審理期間即聲請停止審判,在本次判決中缺席。

審判長蔡守訓在判決主文中強調,「陳水扁不知以民意為圭臬,反省自躬,反而窮盡總統的權力,操控國家行政,大肆進行全面性的滅證、偽證跟串供」。

法官認為,陳水扁有幸獲人民信賴榮登元首,現仍享有卸任禮遇尊崇,本應將「作之君、作之師」銘刻於心,卻縱容家人、親信以權生錢,致立意良善的國務機要費淪總統家族零用金。

判決指出,陳水扁身為一國元首,當知「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不變之理,卻公開高舉改革大旗,行貪腐之實,以空前繁複手段將不法所得洗至國外,「明知己咎,卻以前朝不法在先,發動轉型正義攻勢」,企圖合理化自己惡行。

在吳淑珍部分,法官指出,吳淑珍因意外受身體上殘疾,固甚可憫,卻以總統夫人之尊,非但不力持廉潔,反每每以權勢地位,獲取鉅額私利,還將陳水扁總統職位限縮於財團豪閥之服務,扁珍2人犯罪所得之高,令人咋舌。

審判長蔡守訓會判的這麼重,是因為合議庭認為陳水扁涉嫌6條罪嫌,包括國務機要費、侵占公有財物部分,光是刑法修正前,他就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罰金3500萬;刑法修正後,有期徒刑20年,另外,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不實犒賞清冊部分,有期徒刑10年罰金400萬,褫奪公權5 年;以私人發票詐領非機密費部分,判處14年,罰金1300萬,褫奪公權7年;龍潭購地案,陳水扁涉嫌公務員職務上收賄,判有期徒刑20年,併科罰金1億 5千萬,褫奪公權10年;而陳敏薰交付千萬賄賂案,陳水扁涉嫌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判有期徒刑8年,併科罰金500萬,褫奪4年。

吳淑珍涉嫌7條罪嫌,比陳水扁多一條,包括國務機要費中侵占公有財物部分,刑法修正前,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3500萬;刑法修正後,侵佔公有財物有期徒刑12年,褫奪6年;以不實犒賞清冊詐領國務費非機密費,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400萬;以私人發票詐領非機密費,職務上詐領財務,有期徒刑14年,併科罰金3300萬。龍潭購地案,吳淑珍觸犯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判有期徒刑20年,併科罰金1億5千萬;南港展覽館,涉嫌行為收受賄賂,判有期徒刑18年,併科罰金9500萬;另外陳敏薰行賄案,吳淑珍涉嫌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判有期徒刑8年,併科罰金500萬;至於辜仲諒部分,陳水扁吳淑珍涉嫌的非主管職務圖利,以及違反政治獻金法,都被判處「無罪」。

至於強調自己是被支配的人頭陳致中夫婦,法官在判決書裡以「知足常足,終生不辱,知止常止,終生不恥」16個字,批評兩人雖然在案發時,沒有固定工作,但以他們的知識程度怎麼可能不知道,自己獲得的財富,是父母憑總統職位謀來的不法所得。雖然兩人在審判過程,終於自白認錯,但是犯罪所得高昂,還在戶頭裡的款項,高達我國年平均所得(約1.8萬美金)的2000倍之多,到現在還沒有要繳還的意願,可以說是口惠實不至。

此外,蔡守訓還向檢方告發陳幸妤、陳致中、趙建銘以及當初提供阿珍假發票的李碧君在國務機要費中涉嫌貪污;陳心怡、陳慧雯(湮滅證據罪);前國科會主委魏哲和(偽證罪)、竹科管理局前局長李界木(偽證罪);施麗雲、羅勝順(偽證罪),均移請檢方偵辦。至於龍潭購地案中的關係人辜成允則是被告發詐欺、洗錢罪嫌。轉貼至:http://www.nownews.com/2009/09/12/91-25050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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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高舉改革大旗,行貪腐之實,以空前繁複手段將不法所得洗至國外,「明知己咎,卻以前朝不法在先,發動轉型正義攻勢」,企圖合理化自己惡行
這段判決文 寫得真犀利
沒錯 他就常常這樣
以真理之名 行卑劣貪腐之實
雖然知道接下來的司法程序很冗長
不過
最起碼 正義與真理有了初步的勝利
再怎麼會ㄠ
也改變不了大家所認同的普世價值~清廉為從政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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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仁、一國興仁,一家讓、一國興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
支持蔡守訓法官.就法論法.扁家貪污就該重判.無一倖免.
最精彩的是下面這段:
告發陳幸妤、陳致中、趙建銘以及當初提供阿珍假發票的李碧君在國務機要費中涉嫌貪污;陳心怡、陳慧雯(湮滅證據罪);前國科會主委魏哲和(偽證罪)、竹科管理局前局長李界木(偽證罪);施麗雲、羅勝順(偽證罪),均移請檢方偵辦。
蔡守訓法官.社會道德.國家公義站在你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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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一事已經夠他們從曾是一國之尊再度回到三級貧戶
真是大快人心
還白目到對國際發出新聞稿說
海外還有為數眾多的不名資金來源
是特偵組查不到
希望瑞士的贓款能透過司法互助自動匯回國庫
這樣就無法算是罰款的一部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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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 蔡守訓 判的可真好
只是無期徒刑 這倒是預料內
陳鎮慧 免刑 比較讓人驚訝倒是真的
至於扁家人 被判刑這樣真的是應該的  
雖說會在歷史上留下一個大汙點 但是也剛好突顯出 反貪的決心

小小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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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愛台灣的人卻醜聞名洋四海...好一個台灣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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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tats 於 2009-9-12 11:37 發表
說愛台灣的人卻醜聞名洋四海...好一個台灣之子
台灣之子...我看是台灣之恥吧...
沒看過這麼不要臉的人,蔡大法官判的真好...一點都沒有畏懼於前朝的淫威之下
只是目前才一審,繼續在上訴的話,後續如果是挺綠的法官,也有可能會翻盤,最好希望不要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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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昭昭 , 報應不爽
普天同慶 , 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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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人當心的是蔡守訓一家人會好一陣子不得安寧!!
還有不法所得理當依法充公!!
凡走過必留足跡
不法所得察的到
利用權勢之所得
乃非法貪污所穫
在小弟眼裡還是判的不重
若依扁之信仰者必急跳腳
只要判刑必不行
公道自再人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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