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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金活動又來了>911大審判意見調查 活動結束 感謝各位參予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前為律師後為國家元首知法犯法~判決很合理~要上訴應先等錢匯回台灣再說~
景氣這麼差~獨善其身而不體恤老百姓的辛苦~以民為主的社會這真的罪大惡極!!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不協助處理國事反而忙於洗錢~貴於第一夫人還指導兒女洗錢~判決和陳水扁相同實屬應當!!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全家皆為高知識份子卻一再從事洗錢之不法行為~至今仍然藉口百出謊言百出~錢還沒匯回
台灣還可以四處晃~都把罪則推給即使判刑也可在外就醫的母親實在大不孝~這跟社會弒親的案件有何不同~所以此判決覺得太輕了!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左右手及帳房怎不知洗錢行為~還助奏為孼幫忙作假帳~不可為竞而為~知法犯法雖有作證和自清~但判決還是覺得輕了點!!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大型企業家竞用如此卑劣手段獲取更大利益~造成社會不良的示範~同為一丘之貉豈可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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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身為國家元首,被人民所以信賴,應該要用最高的道德標準來約束自己,而不是放縱自己的私慾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作為總統夫人,不應該利用身分之便現別人收取賄賂,更不應該讓日常生活的許多費用叫全民來買單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合理,因為是國家元首的兒子反而蒙蔽了他的眼睛,也許有許多的事是他們身不由己的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作為公務員,有許多的事是上司說了算阿,在一開始不了解時踏入,到了解情況時也許已經脫不了身了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合理,因為他們並沒有明顯對價事實,但是做偽證是罪證確鑿的事情還是應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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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民主選舉的總統是來為民服務的,且當初民進黨選舉時是標榜清廉 , 所以才會政黨輪替 ,而現在因為自己及家人的荷包跟企業利益掛勾,所以法官嚴懲(還貪那麼大) ,加重刑罰是合情合理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總統夫人就因該做好自己的本分,而不是內宮干政,一手收紅包,一手大開方便之門.且她是幕後操盤者所以法官嚴懲,加重刑罰是合情合理 , 不要以為他是殘障人士就可以判輕.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他們是從頭到尾都在掩護犯罪,協助洗錢,判這麼輕,而且現在可以服公益勞動來折抵刑期 , 這種判決我都寧願去蹲個1、2年然後有2、3億可花 , 多好阿
       所以我認為基本上對他們夫婦沒有起到處罰的作用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陳鎮慧適時的提供證據成為全案的突破關鍵點,馬永成林德訓的部分法官所裁量的刑期20和16年處分 , 這部分法官的判決是可以接受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因為陳敏薰是買大華證劵董事長的位子,辜仲諒是有利益輸送的關係,一個是買官一各是圖利,他們行賄買官還強調是政治獻金,賄選本來就不對,況且牽涉到國家元首,所以應該加重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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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  個人覺得還是有很疑點沒有給人民一個交代,國家元首怎可做出這種將國務機要費機密費挪為私人支出,重懲是一定的。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1.合理  國家元首夫人應要扶持丈夫不可違非作歹,還以權勢來壓有錢人,所以應重懲。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  我認為判太輕,他們都是高級知識份子應要勸導雙親不可知法犯法並共同掩飾雙親來洗錢,應該加重刑期。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  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是上級要求利用職位侵占公務財務時,不可以知法犯法, 應判有期徒刑並加重其刑二分之一處分。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1.合理  要有追加交付賄賂案部分及起訴部分,而利用職權機會,來讓自己作為去影響承辦公務員之作為,並且圖利自己或他人,應重判並加重其刑二分之一處分。


[ 本帖最後由 t9410240 於 2009-9-30 13:3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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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Ans : 1.合理, 一國之君本應為民服務,怎可貪圖個人利益,況且在位期間也沒多大的貢獻,不會為國民利益優先,反過來說,如果在位期間如果真有大的政績,即使此類事件爆發,我想應該也可得到人民的信任。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Ans : 1.合理, 身為總統夫人,竟以名譽之便行使個人之利,完全沒有德行可言,事發之後還言直氣狀,真是沒道德心。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Ans : 2.不合理, 他們刻意不配合辦案,故意想撇清關係,這種判決太輕了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Ans : 1.合理, 陳也許最後是良心發現而轉為汅點証人,至少也把事情真相說出,這至少還可接受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Ans : 1.合理, 商人本來就是以利益為主,他們可能只是剛好被斗出來,也許還有許多不為人知的事,至少他們也受了一點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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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身為國家元首怎可將國家的錢做為已用,因為就算他不要貪污的話光靠總統禮遇條例他一家人還是過的舒舒服服,更何況已經做兩任了怎能如此變本加厲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 她貴為總統夫人應該多投入與公益有關的活動,怎麼能因為自己對總統的影響力來干預國家事務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一開始回國後兩人就在機場大門演戲,到現在也沒有認錯的態度,又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知法犯法怎麼可以如此輕判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陳鎮慧對於扁案貢獻很多,而且她也沒有獲得任何金錢,至於馬林兩人則是一路想拖罪又不承認犯行,重罰應該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這兩人也是用了不合法的途徑來獲得個人財富,也是買董事後來獲得更多資源所以應該判重點才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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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  身為一國的總統..知法犯法..什麼事都不知道..全部推給老婆..讓我無法接受..把百姓當傻子在耍..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  她應該要加重處分..利用身體的殘疾.不配合出庭偵查..把法律當什麼..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感覺判太輕了..應該要加重其罪責..而且把罪過推到母親身上..真是不孝..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  後來都有跟特偵組配合..所以減輕刑責我覺得可以接受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  辜仲諒我可以接受..因為他後來有跟特偵組配合..陳敏薰應該加重.因為後來他推翻供詞.

[ 本帖最後由 alexc1 於 2009-10-1 13: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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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這是一個歷史的記錄,警告台灣還是有司法的,不要以為位高就可一手遮天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雖然我們應該體諒殘障人士,但她真的是人殘心不殘,貪心的程度真是無人能比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雖然表面上是配合調查,一切都是娘親的操控,但個人認為又不是白痴阿斗,怎麼可能任人擺佈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呷人頭路很難不低頭,這是我可以體諒的地方,人很難不為五斗米折腰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合理,要不是辜陳配合,也很難將扁家定罰,可抵其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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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1合理 貴為一國的領秀外加台大法律系畢業還來知法犯法浮報國務機要費演唱會門票,罰單,洗車費,你家的水電費,尿布
            錢都要我們小老百姓幫你出,國外查到14億國內7億外家豪宅一堆以你總統薪資月入40萬*8年就算不吃
            不喝存的到有鬼.被查到後又不斷的說謊.假如南韓發生這種事決對不只1個無期徒刑而以。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1.合理 國家元首夫人應要正當扶持丈夫怎跟違非作歹呢還以權勢來押人,所以得重懲才行。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 夫妻都是高級知識份子,陳致中更是有法律學識知識份子,把自己塑造成從頭到尾都是被操弄的角色,好
                讓自己全身而退,當兵時開著進口高級轎車上下班,連吃個飯都上高等級的,過著優渥的生活,一到事情
                曝光在媒體前放話,讓別人感覺好像真的很委屈捏,好像你是受害者。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 是陳鎮慧部分是公務員又連續利用職位侵占公務財務即使是上級要求也不可以 最少判有期徒刑 馬永成林德
                訓部分處分可以。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2.不合理 只要是賄絡相關公務員就必須付出相關法律責任,更何況是面對第一家庭,陳敏薰雖已判刑卻未免過於輕
                放,而辜仲諒的狀況更是讓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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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
本想評不合理,畢竟利用九五之尊行污錢之實,這種莫大的罪行判他無期都嫌便宜他了,要是在早期的年代,貪官污吏早都拖去槍決了,豈能苟活至今?但念在當今之世人權意識高漲,廢除死刑乃不得不然的趨勢,所以也只能勉強同意無期徒刑是合理的判決了......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
第一夫人理當母儀天下,但我們看到的卻是珠光寶氣、高高在上的嘴臉,如果這是靠自己努力賺來的,當然沒問題,但是使用不正當的手段,利用第一夫人的位子上下其手,當然要以重刑處置,方能還百姓公道,再合理不過了。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年紀輕輕不事生產、一身名牌,吃要吃好的、用要用好的,又是扁案的最大受益人,坐擁龐大犯罪利益,卻只以不痛不癢的輕刑處理,焉能服天下?不合理之至!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
這批家臣在扁家的淫威之下,選擇愚忠事主,不敢大義滅親,本該與其主子同罪,但念在畢竟沒分享到犯罪所得的利益,只是為人作嫁,罪行稍輕,如此判決尚稱合理。尤其陳鎮慧部分,最後選擇棄案投明,給予從輕發落自然有其必要,如此才能鼓勵更多知道真相的人站出來,讓核心犯罪者無所遁形,故評定為合理當無疑義。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
阿扁時代政商勾結的黑暗面可從此二位身上徹底反映而出,行賄國家最高統治者以達個人利益,罪行固非十惡不赦,然就本案對國家人民所造成的重大影響而觀之,予以輕判實難使天下人盡服,仍應加重刑度,方能予老百姓一個充分交待...
國政清廉、民生安和樂利、國土統一、國家富強乃中華愛國同心會永遠追求不捨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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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A:合理..但個人覺得判得太輕!! 願受國家最嚴厲之制裁.是他自己宣示過的!!除了無期徒刑外..罰款部分太少!!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A:合理..敗壞官箴!!為公務人員家屬..卻不知自重..以權索財.吃相更是難看..如無法發監執行..應另加罰則!!
3.關於陳志忠夫婦的判決部份?
A:合理..身為子女..明知財產來源..卻不斷扯謊..脫罪..覺得不應該給他機會..在判重一點會更好!!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A:合理..陳小姐轉任污點證人..使事件能水落石出..判決合理
               二位辦公室主任..非但不知悔改..仍持續教唆湮滅相關事證..同為貪污共犯...二十年不過是剛好!!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A:不合理...明明走的是後門..送的錢明顯有對價關係....此例不可開...理應給予嚴厲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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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 罰金應該要更多,至少把不法所得全吐出來再關,如果吐不出來關再久也沒用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2.不合理 身為元首夫人不做好本份還干涉政策,至少先關再說不要在乎身體是否有問題,至少讓她在牢中反省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1.合理 不確定是否是受別人而造成,但該罰的也罰了,看後續是否新一步發展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1.合理 是陳鎮慧馬永成林德訓部分是公務員且因為上級而造成,在身不由己的情況下是說的過去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1.合理 因為利用職權機會用自己作為而影響決策,而圖利自己所以判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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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 徐如疾風 的帖子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個人覺得還是有很多錢沒有給人民一個交代?還有到底那些錢能不能追回來沒人敢保證!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更不合理,它老是杖著它的身體有殘缺一副誰敢關老娘!我覺得不要只判刑要真的給它執行百姓才會服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這對夫妻真的是極盡享受最後只判那麼輕!更是超級奇怪的不合理!!!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這兩位都有跟特偵組配合所以有被減輕刑責我認為可以接受~必竟這兩為還有慚愧心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合理勢力偏那就往那~這是典型的奸商!必竟他們都是以錢為目標誰有權就挺誰因為可以錢滾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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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完全合理  身為一國之尊  是何等榮譽   卻不知為國家謀福利  竟還國庫通家庫  忝不知恥  判其死刑亦不足惜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   第一夫人乃輔佐國家元首使國家更好  吳淑珍卻是金控個個是金庫  

要多少有多少!!  身障又如何?  身障就可以胡作非為嗎?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極其不合理的判決  由始至終沒一句是真話  狡兔有三窟  陳家應該有十窟以上  每一窟都被餵得飽飽的  

關個二年  榮華富貴享用不盡  此就是高級知識份子完全尊重母親的結果  叫我們平凡老百姓怎能心服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同樣是幕僚跟白手套  只因為是汙點證人就可以免刑嗎?  況且轉汙點證人是在證據被抓到之後的事  刑期卻有天壤之別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  政商勾結乃國家最大弊案  為何還是有商界人士寧拿自己公司利益而斷送公司股東前途  

食髓知味之下  餵飽了陳家也餵飽了辜仲諒陳敏薰  輕判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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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A走國庫大量金錢,敗光國家老本,罪大惡極。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穿金戴銀,揮霍老百姓的血汗錢,惡形惡狀。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所得龐大,判刑過輕,不符合社會正義。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不願協助司法調查的判重刑,願意協助並轉為污點證人的輕輕放下,各得其所,合理。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合理,並非扁案首謀,也未身負公務員責任,判決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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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以元首的身分犯下如此滔天大罪,應該處以極刑,況且目前刑法法典中仍有死刑,並未規定不能判死刑,所以關於陳水扁的判決我認為不合理。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與阿扁同為貪污案首腦,我既認為阿扁應判死刑,則吳淑珍沒有理由只判無期,何況判了無期以吳淑珍的身體狀況又不適合入監,不如判死刑以儆效尤。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陳致中夫婦犯行非輕,且惡性重大,怎麼可輕判了事?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三人都是扁案重要的幫凶,就算其中有人做了污點證人,也不該輕判,與社會期待嚴重偏離。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合理
如果阿扁夫婦不起心動念,無論他們再怎麼行賄,也不會有這起貪污案件的爆發,關鍵不在他們,所以判決是合理的。
凡是街上遇到的…電車看到的…一律中出、中出、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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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王子犯法尚且與庶人同罪,何況知法犯法?當然要罪加一等!判決合理!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不知協助夫婿關心弱勢,反而汲汲於斂財聚財,當然判的好!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錢既沒匯回,又可以坐等這麼大的犯罪所得,判決的太輕、太輕了!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不知阻止這場污錢惡行,反而還加以幫助,就算裝無辜也不能掩飾罪行!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不知好好經營本業,竟然還參與犯案,對他們這樣的判決不嫌太輕?不合理!
一棒打盡天下美女!!!噗嗤、噗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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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A:合理-現在所能判的刑度最重也只有無期徒刑了,個人認為這個判決算合理了啦!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A:合理-貪國家的錢,素行不良,判重刑剛好而已。
3.關於陳致忠夫婦的判決部份?
A:合理-身為高知識分子,面對父母貪污舞弊,非但不加以規勸,反而還摻一腳,不孝且兼可惡!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A:合理-陳鎮慧棄暗投明,讓真相水落石出,確實該給她點機會,至於其他兩位助紂為虐,判重刑也是剛好而已。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A:不合理-利用政商人脈貪圖私利,又腐化政府部門,應該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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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 總統的職位是什麼的?不就是為民謀福利嗎?但是阿扁身為總統為人民謀了什麼福利!他謀的是他個人一家的福利!關他終身當然是合理的。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 本來念在他殘障,還蠻同情他的,想不到真相一掀開,卻令人慘不忍睹,大失第一夫人身份,判的好!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關個一、兩年出來就能擁有好幾億,這世上哪能有這麼好的事,應該重重的判!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 領國家錢就該為人民做事,不是為阿扁做事,這部份判決覺得算合情合理。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 官商勾結耶?這種判決通嗎?是不是鼓勵其它商業大亨也來心存僥倖咧?判的太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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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合理 因為身為國家元首對於國家法律就做了最壞的示範,尤其他本身為律師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合理  為了保護不法所得 態度毫無改變 身為一國之元首夫人坐擁不法財富 卻視為理所當然至今不知悔改
3.關於陳致中夫婦的判決部份?
不合理 陳致中夫婦常年享用不法所得 ,無正當行業卻享盡千萬財富 尤其他也是讀法律的,知法犯法 , 判決太輕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合理   馬永成林德訓的部分法官所裁量的刑期20和16年處分是還算合理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不合理 辜仲諒私下匯款給扁家影響金融改革 , 陳敏薰1000萬元行賄買官取得董事長職位 , 是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用錢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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