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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金活動又來了>911大審判意見調查 活動結束 感謝各位參予

1.關於陳水扁的判決部份?
(  合理 )  國務機要費雖是總統最特別的特別費    但虛報實銷本就違反行政為則   更別提錢還放進自家子女口袋
               試圖將過失責任全推給太太  無法卸責 更有違做人最基本的道德  有罪是合理的

2.關於吳淑珍的判決部份?
( 合理 ) 不論收受的是何人何單位或何財團的錢  一旦放入自家口袋 就是有罪   並收集各種發票協助阿扁合銷國務
             機要費  已違法  更別提合銷內容多是自家人消費  有罪是合理的

3.關於陳志忠夫婦的判決部份?
( 合理 ) ??怎麼會合理  個人覺的是因為在法律攻防上的問題  將責任全推給父母  技術上來說是合理
              但給大家的觀感非常差  身為第一家庭的小孩 壓力大責任重 也不可因母親的要求 而協助任何違法的事
              只可惜 檢方提不出更強有力的證具 否則會判的更重   

4.關於馬永成林德訓陳鎮慧的判決部份?
( 合理 )  從不認罪到指證  法律本就會給於重輕量刑的機會 這個部分 合理也是沒問題 但到底實話吐出來多少
              也只有當事人知道  

5.關於辜仲諒陳敏薰部分?
( 不合理 )   法院應要修法 否則很難將這一類型案件致罪 修法又是一門學問 我想這類案情 不單單只會發生在它們身上
                   但錢才是真的 要是修了   執政者的金主將全面消失  我想是不可能會修法  財團與政府本就是相連互動
                   沒有合不合理  只有誰運氣好不好而已   他們只是運氣不好  < 個人想法>
                  能叛重一點當然是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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