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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這樣校長 該如何處理?

這樣校長 該如何處理?

三峽鎮民義國小家長會陳情書
  
受主者:台北縣教育局
主旨:本案陳情內容,業經民義國小家長會集體討論及各家長委員們簽名聯署,具證質疑民義國小莊校長施政作為提出具體陳情事項,茲略述案例如後:
說明:
事實一
連續兩年家長會討論商請學校為畢業班學童們製作畢業紀念冊,以留下民義校園美好回憶;然莊校長全盤否定家長會提案,執意要印製校刊(500本)。家長會質疑莊校長此浪費公帑的做法,業經商討決議:學校人數僅200餘人,如大量印製校刊,實在浪費。
製作畢業紀念冊不僅對畢業班學童們紀念意義宏大,又可以降低學校經費開支;當前不景氣狀況將持續數年,本校可以具體響應馬英九總統呼籲各界有效建立之節能減碳及環保理念作為,降低大量印刷的紙張及排碳量等環保成本。然莊校長始終不予接受,亦無折衷方案。直到今年經過家長會努力,畢業生終於有ㄧ本屬於自己的回憶,再也不是校刊畢業特刊。
或許大家會認為,現在畢業一定有畢業紀念冊,但是在民義國小卻是一件難事,因為學校首長的不配合,學生的權利被犧牲了因為她執意要印製校刊,而且校刊內容都經過挍稿,內容都是她的豐功偉業,真不知學生權利在那裡,於是本年度由班及家長會及家長會協助,由家長自費製作畢業紀念冊,但是百思不解為何地方,行政長官卻願意提供資源及財力,協助印製校刊,難道六年回憶,比不上一本沒有紀念價值的校刊。
事實二
(一)98學年度,學校連續發生竊案,卻未報案?學校教育
      學生以誠實負責為本,身為校長卻做錯誤示範!第一時間在家長會議詢問隔日,又開會將所有責任推諉與學校主任及教師!以行政命令為由責令主任、教師、警衛寫報告。致使會議攏長至早晨第一堂課全校班級無教師到課達十分鐘之久。
      家長質疑把校長將責任推給主任及教師,難道校長都沒有責任?校長的執行能力,應先被討論才對,為何別人的過錯由教師承擔?如何使本校教師專心教育學子?
(二)  莊校長乃民義國小之領導管理者,卻在治校管理上長期與民義      
國小家長會理念不合!例如學校參加校外舞蹈比賽爭取榮譽固然重要,然若練習時間超過學生及教師負荷甚至占用正課時間是否本末倒置?即使日後另請代課教師補課,學生學習進度也已被影響。以本校五年甲班二十六位學童為例、舞蹈練習開始十三位學生到操場練習,僅存一半孩子如何上課?透過學校教師及家長們長期共同觀察,莊校長顯然已無法接受教師及學校家長會之溝通與建議。
(三) 98學年校務會議中,校長確實未提出更改教師聘書條款,遑論
     未經教師代表及教評會表決通過!然莊校長竟私自更改會議,
     並令人事主任更改修訂教師聘書條款,造成學校教師士氣低落。
     案本校教師向家長會陳情,家長會行文調閱會議記錄。發現確
     實有增列聘約修改通過條款,然其字跡卻與當天會議記錄者筆
     不符、亦與當天會議過程確有未曾提出之事實相符。國家推動
     「品德教育」,身為一校之長卻公然說謊!如何成為「品德表
       率」﹖!
(四) 97學年代課教師成績,教導主任評分欄位,也被校
     長篡改。(此另備有教導主任陳請書乙份)
  
事實三
    校長始終未公平處理學校社團發展,當民義國小跆拳道後援會
    長代表商請校方代為招生,莊校長卻當面回應:「我們學校的學
    生比較活潑喜愛像躲避球…之類的運動,學跆拳道的學生在其
    他學生的眼裡…啊…感覺起來比較像是異類…」當時列席之家長
    代表皆『悲憤與失望』(細節在民義國小家長會部落格有張少
    筠會長的撰文敘述。)
事實四
    校長未能接受,家長會部落格上文章留言,不但不自醒,
    卻針對家長會長成員,提出存證信函控訴加重毀謗。
    試問如是一位好校長,文章應該是讚美與稱讚,實在是
    無法與其溝通,否則誰願意將醜事外揚。

    綜上所陳,本家長會質疑事項皆為事實。建請鈞長卓參並協助
    本會對莊校長之陳情提供具體解決方案,俾能有效維護民義國小
   全校師生安心教學及受教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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