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aa2821477 於 2010-10-24 09:45 發表
首先 先感謝2位大大的回答
其中魯大說:
尤其發問者是新員工 顯然沒有過去納稅紀錄 尚無法舉證公司內部的薪水發放規則
這句話我不懂 我的薪資單上會有1.底薪2.全勤3.加班費4.伙食費5.津貼
我在這家公司已經做 ...
簡單的說
一.施行細則不是法律.............沒有對外的法效(對內如何執行法律)
二.行政院的函釋.............只有行政指導作用亦無任何法律效果可言
商業...乃強調 商業自主原則
現再已強制對員工納保.比起以前進步很多了
再說了.有沒加班可比領多少加班費?.有沒全勤?.
年終中可領多少?......((現在)))您如何確定???
投保了到時候...........沒有這些................保費損失誰負責??
所以說不確定發生的事實一般業主事不會納保的
除非你以做了很多年.........臻至((可得確定))行列*****EX主管啦...
才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