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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何者具有公務員身份

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員:   一、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以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   二、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  
簡單來說
凡是處理有關公共事務的事就具有公務人員身份
處理私權領域的事就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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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 kevin90018 的帖子

每個人都是
只要是處理公共事務有關就具有公務人員身分
就算是工友受國家或地方自治團体所委託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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