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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台嫌遣陸 學者:非戰之罪

台嫌遣陸 學者:非戰之罪

台嫌遣陸 學者:非戰之罪
更新日期:2011/02/17 05:30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6日電)台嫌遣陸爭議,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張麟徵今天說,跨國刑事案件產生管轄權競合,司空見慣,輿論指控外交工作不力,但外交部是非戰之罪。


  菲律賓政府2日將涉及跨國詐騙的14名台籍嫌疑人遣送到中國大陸,外交部強烈抗議,並召回中華民國駐菲律賓代表李傳通。


  監察委員周陽山、李復甸正調查這個案件,希望了解政府機關與菲國接觸協商過程是否有違失。監察院下午邀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外交部條約法律司長楊國棟、國策顧問陳錫蕃、張麟徵、政治大學國際事務學院院長鄧中堅以「跨國犯罪司法管轄權」議題專案諮詢。


陳守煌表示,從憲法中華民國固有疆域概念,及最高法院判例,台灣有管轄權;楊國棟說,管轄權是主權象徵,目前外交處境,主權問題敏感,菲律賓處理方式不符合台灣的國家利益,因此要求依國籍管轄權,將14名台籍嫌疑人送到台灣,由台灣法院審理。


  張麟徵表示,跨國刑事案件產生管轄權競合,司空見慣,犯罪行為發生地或結果地,有較優先管轄權。菲律賓放棄管轄權,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台灣人也是中國人,中共要求有管轄權可以理解,但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大陸地區視為中華民國固有疆域,台灣可要求遣返14名台籍嫌疑人,甚至主張10名中國大陸嫌疑人也遣送到台灣,但這樣的要求可能就有點「超現實」。


她說,社會看待這項案件不夠公平,普遍有主權被迫害妄想症,擔心台灣主權尊嚴不保,輿論指控外交工作不力,但外交部是非戰之罪。


  張麟徵表示,國際刑事合作目的在確保國際治安,「不是給誰審理,就彰顯誰的主權,不給誰審理就被矮化了」,應是誰最能將犯罪者繩之以法,就交給誰審理;政府應有更高自我期許,成為國際社會打擊國際犯罪的積極參與者、有貢獻者。


李復甸說,法務部與外交部代表的發言,「還是講很情緒的東西」,沒有講清楚國際上理性處理的方式,如果挑動起民眾情緒,案子更難處理。


監察院外交委員會召集人葛永光表示,這項案件凸顯部會整合問題,且政府戰略不明確、戰術不靈活,導致現在好像走到死胡同、跳不出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16/5/2mj8s.html

這位張姓學者話真是有意思 誰最能繩之以法是什麼意思?這個標準是誰認定的?中國大陸還是菲律賓?
所以送回嫌犯原籍地這個慣例是搞笑的就是了
那給中國大陸審我們的嫌犯 不代表誰被矮化
國內政府 學者 人民是在反彈什麼? 一場笑話?
那國際社會給的感觀又是什麼?
(政府應有更高自我期許,成為國際社會打擊國際犯罪的積極參與者、有貢獻者。)這麼喜歡幫人出力 然後被吃盡豆腐?
連自己的人都保不住了 還要想保什麼?
最後那位葛召集人講的才是事實 政府也不知道自己在幹麻 敢對菲律賓怎樣嗎?不敢 連制裁也不會 中國大陸?算了吧 罵兩句也不敢 小心大腿沒抱熱 就被踢走了 就只會找一些御用學者粉飾太平 悲哀

[ 本帖最後由 COPYWAR3 於 2011-2-22 09:4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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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就是葛永光先生所說的。
馬政府戰略不明確,唯一可確認的是現在傾中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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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个新闻,让台湾的朋友心理可以平衡一下:
没啥战不战,罪不罪的。法律归法律,人情归人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次是轮到菲律宾杯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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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总统称将请求中国宽大处理5名菲毒贩(转载)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worldlook/1/321780.shtml

据2月17日出版的《环球时报》报道,菲律宾外交部15日宣布,该国5名毒贩被中国最高法院终审判决死刑,其中2人缓刑,3人将于下周被执行死刑。此案在菲律宾引发巨大争论。菲律宾总统阿基诺三世16日称,将请求中国宽刑,并称这“将测试已承诺改善的两国关系”。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16日发表声明说,此为终审判决。

15日,菲律宾外交部特例举行新闻发布会,主管外劳事务的外交部副部长科内霍斯宣布,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今年2月11日核准了对3名菲律宾籍毒犯的死刑判决,他们将于2月21日在福建和广东两地被执行死刑。科内霍斯介绍说,这1男2女的菲律宾人因分别于2008年5月、12月携带超过4公斤的海洛因从中国的厦门和深圳入境被海关人员拘捕,随后被福建和广东地方法院判处死刑。另外还有2人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科内霍斯称,菲方对中国最高法院做出的最后判决“深表失望和悲痛”,菲律宾法律没有死刑判决,只要有一线希望,菲方仍将继续通过外交渠道向中方进行交涉,争取为他们获得减刑或缓期。他同时提醒说,中国对毒品走私有着非常严厉的法律制裁,在中国境内贩运超过50克海洛因的人即可被判死刑。菲外交部呼吁所有的菲律宾人避免成为国际贩毒集团的替罪羊。
  
  菲律宾GMA新闻在线16日指出,中国的判决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去年12月菲律宾缺席诺贝尔颁奖典礼,当时,总统阿基诺三世明确指出,希望“借此解开与北京关系的症结,包括马尼拉劫持人质事件以及菲律宾毒贩死刑问题”。在15日的记者会上,还有人咄咄逼人地追问,如果北京不妥协,菲律宾将采取何种外交和政治手段。
  
  16日,中国驻菲大使馆发表声明,称3名菲籍毒犯被判处死刑是中方司法机关依法做出的最终判决。
  
  马尼拉雅典耀大学中国问题专家林智聪教授16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说,无论是菲律宾人还是其他国家公民在中国犯法都应适用中国的法律,接受中国法律的判罚,这符合国际法的规定。不应该将法律问题和政治问题同质化,否则对两国关系的发展有害无益。同样,如果中国公民在菲律宾违反了菲的法律也要接受菲律宾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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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达瓦里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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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詐騙人士是犯法,只是菲律賓此例一開,政府如果處理不好,難保以後中國要求把反共意識的台灣人送去中國受審,因為壓力就通通照辦,那台灣人民的保障在哪,我們的民主主權又在哪。
所以此事希望政府硬起來,要菲律賓政府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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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由豪等一干人 在大陸也沒事阿
詐騙而已應該也沒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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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aca1029 於 2011-2-18 21:44 發表
陳由豪等一干人 在大陸也沒事阿
詐騙而已應該也沒事啦
關鍵是有騙到大陸人,所以那些詐騙集團恐怕是兇多吉少了。
不過話又說回來,詐騙集團實在很可惡,讓有些被害人甚至難過的想要自殺,
所以這些壞蛋若是在中國被判重刑,也算是惡有惡報了。

[ 本帖最後由 kuyun 於 2011-2-18 22:18 編輯 ]
山院黃昏雨,垂廉坐小窗。相思人不見,中夜淚雙雙。

連袂人何處? 孤燈照晚窗。空山人一個,對影自成雙。

                       聊齋誌異花妖篇 ------  悼香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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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返我國人士 主要是根據 國際法以及國際慣例
而非袒護那14位台灣人

再者,菲國絕不可能與大陸敵視,寧可得罪台灣,也不願卯上大陸
更可不能諒解的是,他不願意道歉,擺明就是看不起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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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7# 楓少雪 的帖子

我怎麼聽說詐欺犯(和其他輕型犯罪)在國際上通常是沒有遣返的~~@@
這個事件
我覺得是起因於菲律賓回應失焦
司法合作也能扯到一國兩治
真的是嘴巴比腦大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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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由豪的狀況跟張錫銘可以稍作類比
張錫銘未被判死刑事因為胎所以案件都未偵正有殺人或致死等意圖,而真正目標是錢,即使怎樣不過最多給你很難看很難過不死也半條命那樣....懂意思嗎???

陳由豪怎樣搞他只在特定範圍,但是東西該交的還是有交(最後落跑那不算的話因為人都要跑了)....而其他部分基本上是搬來搬去而已....跟很多企業差不多...況且政治獻金稿的滿多的喔對台灣藍的綠的都有好處喔.

然後陳由豪跑大陸之後乖的多..乖乖從商就有一次機會可以活了...況且在此之前他未影響大陸人民任何事情也未干擾到統治權和政治權....懂了嗎 ???

販毒和詐騙....基本上除了荷蘭在特定地區可以買賣與使用之外,地球上任何地方都屬違法.而炸騙會引起民眾恐慌與受騙造成經濟和財產損失...如果為此和國家地位尊嚴畫上等號吵翻天,又或是刑度上吵的話,也許較鬆那各國家等於她們國內是可以成為販毒與詐騙基地的 畢竟看起來就等於變相鼓勵一樣.....而如果不與鼓勵的話也許想一想這種事改刑法又大費周章,也許以後這種可以通通送去大陸受審其實是很好的選擇,因為這些在那邊的法院都認為是危害國家安全,造成民眾生活恐慌和經濟財產損失的一種犯罪行為, 所以罪輕也都在無期徒刑左右甚至到死刑.....

所以學者專家的話也沒啥不對阿.....硬要把這是和自我尊嚴國家地位這時候拿出來百在一起討論的人,是不是等於間接承認台灣是詐騙販毒的好地方,因為我門這最本來就不重,歡迎大家來犯罪.那以後如果有人在抱怨治安太差是不是應該要打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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