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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珍不用關>總統應該管@@?活動結束感謝各位餐與

總統的職務,本來就不是該去管這種事的.越俎代庖,就已經會引來非議了,

更何況是扁家的案子,只要多說一句話,甚至一個字,都會被放大解釋成黑

手介入司法

的確,過去也有同阿珍一樣,甚至更嚴重的人,得入監服刑.不過阿珍的情況

,也的確是連沒有醫學常識的市井小民都看的出來不能自己照顧自己的.難

不成讓她進了培德,國家還要幫她請看護,請專人醫生護士照料他?又有多少

人願意賺這個錢去陪她坐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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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總統本來就不應該干預司法
但是吳淑珍這樣的判決
只會讓我覺得 他們那家子不應該再出來借題發揮
看到陳致中那個嘴臉加上嫖妓不敢承認的俗仔
噁心到了極點
怎麼會有這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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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是認為今天這個做法算不錯!!
固然阿珍有貪污好了, 但是畢竟曾為第一夫人,只要不逃跑,給她一點禮遇也不為過,而且真的要關容易引起社會動亂,當前還是以大局為重!!
但不用送監總不能講的太白吧!所以才有今天這種有司法加持的拒收,算是人情跟司法都有顧到了~~
讓她自己面對社會公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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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要限制住居就要徹底一點,不要又可以出來逛百貨還放風之類了!會笑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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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 徐如疾風 的帖子

先站在法律的立場來講的話
總統確實不該干預司法
如果說每個司法案件
總統或是其他高官都介入的話
就會失去公平公正性

但是...
這只是理想罷了
個人感覺
台灣法律不像美國
美國給我的感覺是法理情
但是台灣是情理法
法律是擺最後的

前第一夫人是屬公眾人物
本來就容易引人注意
再加上其身分
更會引發關注
雖然行動不便是事實
但是...難道培德裡面就沒有其他行動不便的受刑人嗎
我相信是有的
指示由於太多的公眾因素
已經看不到的因素
迫使局面很自然合理化的走到這一步

這並不代表說
我對台灣司法有信心
也不代表我對總統的做法會說讚
但正常法律程序
看來就是如此

總統不可以在檯面上出手
而死忠的支持者
也會想辦法去做一些事情
身為小老百姓
只能看著電視
批評誰對誰錯
莫名其妙的一直講

唉~
這世上的抉擇~沒有正確與錯誤~只有運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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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應該要分三個方面來討論
其一就是
犯法一定就是要接受制裁這是不會改變的道理
扁家身為總統貪污本就該罪加一等
不但是要他把不法所得全部強制取回
更是要讓整個犯罪結構罪犯全部拘捕到案
無論他是何種身分何種原因與理由
這才符合正義原則
其二就是
考量目前國家政治結構與獄所管理問題
ㄚ珍是否應該入監服刑真的需要詳細判斷
考量她的身體狀況入獄服刑
幾乎變成國家還要請看護照顧她的後半輩子
似乎又不符合公平原則
而且無論是否為她本身體問題
只要有任何的不恙
相信這一定又會變成反對黨無理取鬧的藉口
對整體國家而言似乎只是亂原沒任何意義
其三就是
許多人要求馬總統介入這問題
這其實是陷總統於不義而已
一個民主國家司法本就該是獨立的
如何能因其它因素總統就介入去改變呢
這樣跟獨裁有何不同
真的這麼做跟扁家又何區別
或許阿珍沒有入獄會讓許多人產生不滿
但是一個有民主素養的國家
任何事情就是要多方面考量
不能都只有情緒性的反應而已
以上是個人小小意見
請多多包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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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做不適合收監? 因為收監會造成健康影響? 那我告訴你監獄不用設了, 因為每個被關進去的犯人都會影響健康!!! 關起來跟外面自由社會本來就不一樣!!

好, 要完全體現民主法治的社會, 要按照規矩來, 馬總統的做法沒有錯, 只是有點笨, 只會依法行政卻不知變通. 我同意總統不應該介入權責外的司法"作業"程序, 但是可以進行司法改革跟改善.

問題簡單描述如下:
1.吳淑珍有沒有被判刑? 有
2.吳淑珍能不能在目前軟硬體限制下被關? 不行, 醫療單位說的
3.總統有沒有辦法改變醫療單位的結論? 不能
4.總統能不能不管醫療單位說的, 硬是把吳淑貞關起來? 不行
5.能不能改變醫療單位的體制/軟硬體, 變成可以收監? 能!!!!!!

這個是突顯現有的獄政體系中,沒有可用的資源, 那麼只要改善這個問題, 吳淑貞就能去服她應得的刑期, 給你基本的醫療照顧, 注意是"基本", 不是"特殊照顧", 總不能坐監牢出來後, 養的白白胖胖健健康康, 比外面過的還舒服~ 給你一個與外界隔離的環境, 沒有人力?? 醫療人員是"公務員"指派. (公務員中也有醫生護士的吧?) 不然以後只要坐輪椅的人通通不用關.

[ 本帖最後由 askmeok2 於 2011-2-23 11:5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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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誠實,我來要金的!哇哈哈哈…,有什麼不好意思說?!
但認真的話題還是要貢獻一下,雖然對台灣的政治真的已經無奈到麻木了,但對於這個議題仍然有一些想法。
就人道立場而言,如果他被醫師評估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為了顧及生命安全、不被支持綠營人士抓到辮子窮追猛打說執政團對泯滅人性、藐視人權,單從醫療立場而言,能夠在家受到監控大家就人性一點。但我不清楚目前在獄中是否也有人病重到無法享用同樣人權對待,還是只有因為前第一夫人才享有特權,這方面我的確沒做認真的研究,請各位見諒。

就法治而言,想到這一個家庭做出那麼多傷害可愛的台灣人民一事,真的很令人痛心,就如大家所說,當官的哪個不貪?沒錯!全世界當官的都貪,只是貪多貪少而已,而且貪的同時還會記住幫人民跟國家做事,而不是一再弄權耍流氓,竟然身為元首可以說出沒有元首格局的話:阿我就是當選總統了啊,不然你要怎樣?!(這是道上弟兄還是一國之君?)
上樑不正下樑歪,從元首、第一夫人、趙建民、趙建民老爸、陳致中嫖妓還可以受到南部鄉親高度支持?!不是南部鄉親笨,而是南部的人民純樸、可愛又寬厚的願意再給他們一次機會!天啊……

唉……,這一家真的給台灣帶來太多的負面又深遠的影響了,讓台灣人變得沒有道德感、認為當官就是要貪、變得似乎台灣沒有未來與競爭力!給大家太多錯誤的示範與教育!好可惜,八年的光陰,給台灣的傷害太大太大了!
冷静觀察,站穩腳跟,沈著應付,韜光養晦,善于守拙,絕不當頭,有所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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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是獨立的!縱使是"總統"也該尊重司法的獨立權!阿扁.吳淑珍貪污犯法已是眾所皆知的事,
況且也已經經由司法的審判而定罪;倘若馬英九此時又以總統身分干預司法,豈不是與阿扁一樣,
藉總統之職,行貪污之實..........;而且總統之則乃是為國家謀福祉,並不是因藍或綠而有所不同,
(若是此時馬英九總統私下指示吳淑珍須強制服刑,豈不是給了綠營一個把柄)
台灣是亞洲第一個民主國家,就是因為台灣的民主自由,才能揭露阿扁.吳淑珍貪污犯法的事實;
相信這一點全台灣民眾皆看在眼裡,誰是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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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淑珍沒被關,綠的會說相信專業,
如果被關了,就說總統干預司法,反正話都他們在說,
我覺得這次馬總統的處理態度不錯,
有表達對貪汙的憤怒及宣示司法改革的決心,
雖然很多泛藍的不滿,但我相信藍的選民是理性的,
不過阿扁一家對台灣的傷害真的很大,
就算要在家服刑,也不能讓他們太好過,
否則會對不起比阿珍嚴重,但卻在培德服刑的人,
另外,我也希望馬總統能有效率的處理死刑犯及不適任法官,
這樣人民才能重拾對司法的信心,
不然像現在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情形,對政府的形象也會有傷害,
尤其很多法官,一副沒人敢動他的樣子,看了真是討厭!!
像周占春連收賄法官都能交保,真是太扯了,改革的步調還要再加快哩~
一頁書~六道同墜,魔劫萬千,引渡如來,如是我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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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貪官仁慈,就是對老百姓自己殘忍。

如果你看到那些為了吃飯,生存,被地下錢莊逼到全家燒炭,
好好的人要去自殺的,就會產生同理心,要生啖貪官的肉,喝貪官的血了。

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乞丐出身,最關心民間疾苦,與老百姓有極深的同理心,
朱元璋說:「我想清除貪官污吏,奈何早上殺了晚上又有犯的。今後犯贓的,不分輕重都殺了!」
朱元璋殺貪官,殺到河水都染紅了。

臨財母狗得,臨難母狗免,講的就是貪官,貪官才是禽獸!

正直的人指邪惡的人是邪,邪惡的人也會反指正直的人是邪,誰正誰邪?
就請社會公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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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個人看來 這一切就是有預謀感 利用幾個特點加在一起 就算頂罪也沒差
該犯人有顏色(藍?綠) 該犯人知名度夠高 該犯人本身有疾病 一出事必有社會輿論
有時候還有點懷疑 是不是故意放爛身體健康 避免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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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前面的回復..

吳女士 是否有犯法??  我個人感覺有,由於公權力的關系所以她們得到了所謂的政治獻金並據為己有,我相信如果不是公權力的關系,誰要給這麼多錢(怎麼都沒人拿這麼多錢匝我  >"<),我認為只要因為公權力因素獲得個人利益的人就犯法了。

公權力是人民借出去的權力,要來服務大眾的,怎麼可以圖利自己!!

體制上 總統並無權力干涉司法..  所以我主張不能要求總統干涉司法,但司法應轍底改革,包括所有法條、法官、檢調系統..

總統有權提名大法官,再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雖然總統無權干涉司法,但能提名有能力,有魄力還要敢改革的大法官們(好像有十五個大法官,其中一個當司法院長),從提名人選就可以了解,總統是不是真的要轍底改革司法,從馬總統提名"賴"浩敏先生 做司法院長的舉動來看,不是馬總統太笨,就是馬總統不想改革司法。

法條的修改又牽涉到立法院,所以立法院的立委們也要負責,但是目前的立法委員們能修出人民期待中的法條嗎?(這裡只指關於貪汙的法條)  我認為機率趨近於零,曾看過陳揮文在節目上說過:曾經有立法委員建意陽光法案中要將立法委員排除。  再看看這十幾年來,眾立法委員修出來的法條,  機率趨近於零 的說法 應該可以說服大家吧!   ^^"

再來,立委怎麼產生的?  殘酷的事實:人民自己選出來的。

為什麼人民選出來的立法委員,會立出這麼多光怪陸離的法條,這就請大家思考思考一下了...

年底又要選立委了,大家真的該好好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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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不公

不管如何,犯罪就應該受到法律制裁,雖然身體不適;培德設備不夠完善;總統不能干踄司法,但是"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是一定要地道理,有理走遍天下,所以司法一定要公正,若是稍縱,就會遺臭萬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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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認同6樓版主所說的,一個貪污可以養百世
吳淑珍的問題不在是否能自理生活,而在他的本性與貪婪,得勢時,是貪官,貪汙索賄,所向披靡,失勢時,是刁民,裝死耍賴,騙取同情,但站在人道立場,他是個殘廢的廢物,然請大家仔細想想他的居家生活條件,在有錢的情況下,科技可以給他無限的方便與滿足,甚至於正常人都沒有這種貼心又舒適的設計,總歸一個想法,有錢您要做什麼事情都是有可能的,沒錢您就萬萬不能,而這次阿珍沒被關,不爽,非常不爽,就算沒被關,也要限制他的生活起居與環境,反正就是步要給她太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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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平民百姓在家打個小麻將就要腳鐐手扣帶回警局了
而今天文中所提的人
所犯的罪哪一項不是比小賭來的嚴重
竟然都連個基本手銬都沒有
我們平民百姓還能說什麼
一句話
就算關不了她
也要將其罪以重罰的方式處理
一天至少罰她個3千
一年也是有千萬
罰到的錢全數捐給弱勢民眾
不然有罪的人到處趴趴走
實在讓人氣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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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件事還是回歸本來的憲法體制內
依照法律規定而執行
相信總統本身念法律畢業的應該很清楚
所以總統的作法應該沒有問題
至於一般民眾的看法
我覺得以對事情為出發來思考
而不是以個人為思考
畢竟政治還是看看聽聽就好了
不必要因為政治人物的發言而引起不必要的爭吵
政治歸政治
生活歸生活
必竟生活還是要過
還是努力才有更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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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下子"阿扁"該高興了,不用兩夫妻一起關,真好!
犯罪都不用受到處罰那可會助長犯罪的歪風,真是受不了了!
我們這些安分守己的小老百姓又算什麼??想想就"嚥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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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以藍或綠的立場發意見
單就該不該關這件事做評論就好

犯了罪就應該付出代價
只是如果真的入監服刑了
萬一真的出事誰要負責?
想必到時候藍綠就又吵翻天了
所以該關還是要關
但是配套措施要先做好
即便真的發監服刑了
也才站的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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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法當然該關
甚至於應該關到死
也真有人關到死
但是也有人保外就醫

但是吳淑珍最麻煩的是自己不能行動
需要別人抱來抱去
關進去還要幫她找一個人
隨時服侍她
還不如不關
當然限制住居是非常重要
一定要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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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的
阿扁被關我覺得還好
但聽到阿珍要被關
心裡只有ㄧ個字~爽
或許很多人認為她體弱多病
我們應該要有愛心並體諒她........等
但各位有沒有想過
當她在數鈔票時是什麼表情呢
那些可都是我們繳得稅金啊
講到這,火又上來了
到此為止
再講下去
若犯了版規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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