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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要求自由道歉 否則提告

羅智強要求自由道歉 否則提告

(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24日電)總統府秘書羅智強今天發表聲明指出,自由時報連續3日影射公私不分、濫用行政資源,已構成名譽傷害,他要自由時報7日內公開道歉,否則將於結束府方工作後,以個人名義提告。


針對自由時報與民進黨連3日的攻擊,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上午代替前發言人、現任總統府秘書羅智強發出6點聲明。


  第1點聲明指出,羅智強自去年3月1日進入總統府服務,是總統府12職等秘書兼發言人,5月4日免兼發言人,仍任總統府12職等秘書。但自由時報在5月22日未向他與總統府查證,即以他「辭發言人、高升總統府14職等秘書」等報導進行許多攻擊名譽的影射,也未向他本人查證,該報做法嚴重違反新聞專業。


  第2,羅智強於5月4日免兼發言人後,仍負責襄助總統臉書、治國週記、部分文稿等工作,由於工作上有相當業務需要交接,加上要協助總統就職3週年等相關事務,因此原定計劃,即是繼續在府工作至5月20日,然後休假至5月31日,共請7天休假;6月1日再回府辦理離職,結束在總統府的工作。


  第3點聲明指出,總統馬英九競選辦公室「台灣加油讚」目前尚未成立,羅智強也尚未到任內定副執行長一職,未支領「台灣加油讚」一分薪資;換言之,「目前本人的職務僅有總統府秘書一職,自由時報刻意扭曲式的報導、令人遺憾。」


  第4,針對民主進步黨批評羅智強休假一事,他從5月21日開始休假,至5月31日結束,扣除週六、週日,共請7天休假。事實上羅智強自去年進入總統府後,由於工作繁重,自動加班總時數877小時,均未支領加班費,扣除逾6個月即不得再請補休假的時數,以及已請補休之時數,仍有可請的補休假時數264小時(換算成休假日,約33天)以及單位服務超過1年可休假天數12天,合計累積可請休假日已約45天,遠遠超過此次所請的7天休假,「本人此次請休假於情、於理、於法均無不合」。


  第5,自由時報連續3日影射羅智強公私不分、濫用行政資源,對羅智強名譽已構成傷害。礙於仍有政府人員身分,不想讓自由時報以政府人員控告媒體為題濫做文章,「如果自由時報不於7日內(5月31日前)公開道歉,本人將於總統府工作結束、不具政府人員身分後,以個人名義向自由時報提告。」


  第6點聲明指出,自由時報長期的政治立場如何?社會大眾自有公評;但自由時報新聞報導本身屢次錯誤,非但幾乎不予更正、不道歉,更以「報錯就報錯,你奈我何」傲慢態度,變本加厲擴大不實的攻擊與報導。


羅智強表示,自己參與公共事務,從未向媒體提告,但此次提告,不只是因為個人名譽受損,更希望讓自由時報這種濫用媒體公器、不斷惡質報導的問題,被社會大眾注意、思考。未來,他也會透過臉書、部落格等網路平台,將自由時報惡質報導的現象,做為公共討論的議題,讓公眾關心與討論。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24/5/2s2sn.html
遇到造假抹黑

就對了
告輸告贏不重要
就是要告到
民眾普遍認知到
這份報紙
報風就是如此差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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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久以來自由都賠錢,但賠那點錢老闆不在乎,因為自由時報老闆靠的是炒地皮
整天罵馬英九讓房價那麼高,結果高房價大一部分是他搞的,很多店家都有自由時報沒有別家報紙,一問全是送的
自由時報號稱發行量最大,調查閱報率只有一成,因為大多數是免費的,炒地皮的花的起錢

[ 本帖最後由 super2146 於 2011-5-25 19:3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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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樓上的大大,自由報麵攤小吃店很多,但老闆幾乎不看,因為報紙是免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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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都沒有良心了,那報紙本身的內容就不會有甚麼道德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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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家在包裝水果的時候也是用自由時報來當包裝水過用的墊子呢
還是一大堆整份沒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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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 , 綠營的人喜歡自爽.. 事實對綠軍來說根本不重要 , 自由要是連這批人心都抓不住 , 乾脆關門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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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本來就不自由
老闆是什麼人就會搞啥樣的事情
綠營的人喜歡自我感覺良好
那就無視他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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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歡自由時報~
每次都說台灣隊台灣隊
明明就是中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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