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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費!4千輛公共單車 棄置碼頭倉庫

說是甲地租乙地還是沒錯,不過也要看所謂的乙地還的地點吧?
或許有人真的會去租沒有錯,可是一想到要還時還必須找個特定地點就會放棄了。
畢竟腳踏車,有時只是緊急用(如:車被拖吊),用完了還不能隨手放置,相形之下就真的很不方便,
而且,設置的地點基本上都在捷運附近或是比較有名的景點,高雄的捷運路線本來就沒有設定的很好,騎到中途還必須擔心哪裡有還車地點?那乾脆小黃甚至走路還比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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