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引進「化學去勢」處理性侵犯 人權促進會反對

第一 性侵犯早已侵犯他人人民隱私權
第二 部分性侵犯 也對被害人施以酷刑和不人道待遇
第三 絕大部分都會再犯
第四 人權促進會可能都沒帶大腦出門
第五 還要納稅人去養他們 出獄後 又姦又搶的
第六 ....講不完了....重點是 人要人權 自己就要基本的尊重他人 若唯己獨大那乾脆槍斃就好了 不過...槍斃的部分 我看 又會有個低能的組織會講話了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