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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錢沒用! 7度酒駕判入獄

酒駕當然不對,
但關不關、罰多重,
這就要看法官的思維了。

今天台灣的法官有很多都是溫室裡的花朵,
只會死讀書,背法條,
沒有社會經驗的一堆,
所以才有很多匪夷所思的判決,
像摸胸七秒無罪,
性侵小朋友結果小朋友說詞反覆無罪,
再不然就是殺了人還能交保…

當然也會有人說「不要犯法、不要酒駕就好啦」,
像這種放大絕的說法,
我只能說目前世界上沒有這麼和平的地方吧,
也因為如此,才要修法、加強法官水準,
不然這類的事還會再次發生,
也希望立委、議員和其他政府官員們,
多花點心思在真正能為台灣好的地方吧,
不要每次等到「名人」出事後,
(重點是名人,老百姓的死活他們不太管的)
才趕緊的重新修法及正視…

ex:說不定某官員那天被酒駕被撞死,之後就會修法酒駕從十年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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