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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台灣人在香港洗錢己判刑,台灣是否會有罪

這不算是一罪不二罰而算是屬人主義....但是我國 刑法&7規定必須是最本輕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才會構成..而詐欺罪是最本重5年以下..故詐欺罪不起訴...
至於洗錢如果是常業犯由於是最本輕3年以上.故我國刑法採不承認說..也就是說同一行為雖受外國確定裁判.仍得依本法處置.但在已受刑之全部或一部執行者.得免除全部或一部分執行..所以本國亦得對其執行
故除了詐欺罪不執行外..洗錢部分也可能執行之..

[ 本帖最後由 桔梗控 於 2011-10-21 00:3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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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會處理啦.因為畢竟是罪.但不會處刑就對了..因為屬人主義必需是百分百最本輕3年以上..如殺人罪
屬人主義:只要是本國人犯罪即構成.不管受害者是哪國人.都是一樣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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