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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殺江國慶 軍方賠一億「狗官殺人 全民埋單」

冤殺江國慶 軍方賠一億「狗官殺人 全民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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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殺江國慶 軍方賠一億

「狗官殺人 全民埋單」
2011年 10月28日 【綜合報導】空軍士兵江國慶15年前因涉嫌姦殺女童案被酷刑逼供、不當審判遭槍決,國防部北部地區軍事法院日前重審平反,確認江無罪;而江家提出刑事補償請求後,北軍院昨作成決定,補償江家1億318萬5千元,創下我國冤獄賠償最高金額。國防部將向當年違失人員求償。但軍法人員坦承,因責任難認定,可能無法求償,最後「仍要由國庫支出。」網友嘲諷:「狗官殺人,全民埋單,真偉大!」


據透露,包括前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陳肇敏、前空軍總司令部政戰部主任李天羽及參與不當取供的柯仲慶、鄧震環、何祖耀等人,都可能被調查並求償。

最快20天後可領
江國慶母親王彩蓮昨獲知兒子冤案獲賠1億多元,她心情平和說:「除非陳肇敏判刑確定,其他相關人也受到一定懲罰,這事情才算結束。」她痛心說,15年前,丈夫到國防部找陳肇敏下跪陳情,強調兒子絕對不會做這種事,「但陳肇敏告訴我先生,他是『拿香的人』(指拜神的人),不會冤枉好人。」令丈夫抑鬱而終,「我無法原諒陳肇敏死不認錯、不道歉,一定要他受到應得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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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母昨午收到判決書後特地在兒子及亡夫靈前上香,她表示,兒子冤屈已平反,但「害他的人還沒受到處罰」,要兩人耐心等待。她指出,1億元補償根本不算什麼,「15年來的煎熬,換作是誰都會受不了。」她擔心這筆錢招來覬覦,決定找律師信託。轄區永和分局永和派出所所長葉志豪指出,不排除在江家設巡邏箱巡邏。

國防部表示,江國慶補償金計算方式,是依江國慶生前遭羈押314天後執行死刑,羈押部分每天補償5千元;執行死刑部分,則參考內政部國民平均餘命資料,計算出江國慶餘命約55.64歲,換算天數並加計閏年後,為2萬323天,依法每天補償5千元,總計1億318萬5千元。國防部說,補償決定書將送達最高法院檢察署及江母,各受送達人可於20天內向司法院聲請覆審,若均未聲請覆審,即告確定,江母就可向北部地區軍事法院請求支付補償金。




向違失軍官求償
國防部軍事審判事務處副處長沈世偉表示,在江國慶補償確定後,北軍院由院長召開求償審查會,遴聘5名具法學素養之社會公正人士及該院庭長、軍事審判官互選3名代表共同審議,對相關違失人員及偵審人員,審定其責任及求償金額。江母委任律師尤伯祥說,向失職人員求償沒辦法讓社會大眾接受,一定要追究當年不當取供官員的刑責。

空軍女童命案發生在1996年9月12日,台北市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內,5歲謝姓女童遭姦殺,軍方專案小組認定士兵江國慶涉案,並在1997年8月13日執行槍決,江國慶才21歲。監察院去年5月12日公布江遭錯殺調查報告,以軍方涉嫌刑求對國防部提出糾正,軍、司法並重啟調查,終為江平反。



北檢應詳查刑責
陳肇敏等9名軍官涉嫌刑求部分,台北地檢署原認定超過法律追訴期,做出不起訴處分,但高檢署認為北檢未詳究有無涉犯《刑法》私行拘禁致死或濫權追訴致死等重罪,日前將全案發回北檢重新偵辦。
民間司改會昨強調,「金錢補償不應是平反江國慶案的終點。」北檢應調查是否有殺人、濫權追訴致死及私刑拘禁致死情形,否則就難逃官官相護與惡徒幫兇之譏。


民眾:先扣財產
民眾張先生表示,把當初刑求的人抓出來正法就對,政府要先扣這些人的財產,軍頭犯錯,用人民的錢來消災是不合道理。民眾廖先生則表示,要用我們納稅人的錢來支付,「心情當然不爽」,最起碼應向涉案人追討退休俸。


賠償金額計算
●依據《刑事補償法》規定
◎羈押補償:依執行日數,以每日3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折算
補償金額:羈押314天,每天補償5千元,共獲賠157萬元
◎死刑補償:按受刑人執行死刑當年度國人平均餘命計算受刑人餘命,以5千元折算一日
補償金額:參考內政部國民平均餘命計算,江國慶餘命約55.64歲,換算天數加閏年後為2萬323天,共獲賠1億161萬5千元
※合計補償1億318萬5千元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軍方後續求償程序
●第1階段
江國慶刑事補償確定後,即由國防部北部地區軍事法院召開求償審查會
●第2階段
北軍院院長召開求償審查會,遴聘5名具法學素養之社會公正人士及該院庭長、軍事審判官互選3名代表共同審議,對相關違失人員,審定其責任及求償金額
●第3階段
求償金額確定後,如有人拒付或無法賠償,即進入民事訴訟程序進行追討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 ... 53/IssueID/201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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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對政府形像有重大影響
金錢補償不應是平反江國慶案的終點
北檢應調查是否有殺人、濫權
追訴致死及私刑拘禁致死情形,
否則就難逃官官相護與惡徒幫兇之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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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還是不認錯耶....

「補贘」跟「賠贘」意義差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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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死的官 出來共  把財產拿出來賠  不要脫產
按讚只是沒幹可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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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軍方偵查審判的那些人也配叫狗官?不要侮辱善良忠心的狗,那些咖小只配叫賤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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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應該是要用那些犯錯的人的財產來賠.
這樣也才能讓這種事以後不會再隨便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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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最厲害的不就是官官相護
人民總麼能玩得過官
最後賠錢也是人民在賠
那些垃圾還是整天爽爽的領著錢
台灣政府官員都是衣堆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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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本來就是這樣...
做官的做錯事情要賠錢了...
都是由人民來負責啊!!
從來沒變過....把不合理的事情變成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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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在領退休俸
犯錯殺人也不認錯
現在還要人民買單
真是了不起
不過說實話
狗比他們真的強多了
這樣說對狗真的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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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應該得到應得的報應    就是讓他們這世不得善終

這樣子亂搞後   還要使用人民的錢賠償   他們還享受軍人的優惠生活

搞甚麼東西啊    操他們的國軍敗類   就是都會出這種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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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鶊嵞龘聈甏♂ 於 2011-10-28 08:23 發表


當初軍方偵查審判的那些人也配叫狗官?不要侮辱善良忠心的狗,那些咖小只配叫賤貨!

大大真有見解~
每天回帖,每天擠出一句新內容
努力回帖往樓上爬~立志當個回帖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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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鶊嵞龘聈甏♂ 於 2011-10-28 08:23 發表


當初軍方偵查審判的那些人也配叫狗官?不要侮辱善良忠心的狗,那些咖小只配叫賤貨!

樓上的大大說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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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得通通去死!!
下半輩子祝福這些官員 !!
當畜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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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官員失職 竟要人民買單 正如同別人犯錯 你來受罰 中華民國國家精神蕩然無存 政府應該以嚴厲的最高標準檢討改革國軍 而非以人民大眾之血汗來自原其責 難道以後國家的公僕失職貪汙瀆職 不是罪罰該僕 而是人民嗎 請問人民做了什麼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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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早就知道結果會這樣,但是看到要全民買單還是很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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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 儒將 的帖子

追求效率.草菅人命.爭功委過.各憑本事.
反正錢又不是他們賠.不痛不癢.死賴自己沒錯.再說要追討.能嗎?行嗎?會嗎?
但願此次能做個典範.把那些貪官污吏追究到底.以防止再1次的冤案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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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都確認是冤獄了 當時審判的人 都沒事?
沒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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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官員犯錯人民買單是啥道理
官高犯的錯就是人民付錢,納稅人是蟠子腳提款機吼
這些官還不是用鮮血往上爬的,那就用鮮血還給那些被害者,不要躲起來苟活那麼久也夠本拉,沒跟這些沒人性不知道德廉恥算其他利息就該謝天謝地囉
因該把這些傢伙抓去勞改,充公家產,把僅剩的壽命奉獻給社會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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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狗官真是垃圾~~~~~~~~~從他們的退休俸裡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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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陳肇敏照片就是一臉畜牲樣~可能是吃排泄物長大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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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是 查案子 ,都沒有用證據, 都用猜的,
結果一仔細查, 沒有直接證據也說別人犯罪.

李泰安 的案子, 如果沒有直接證據,
有可能又是破案獎金 那些警察 檢察官拿
賠償 由納稅人來付

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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