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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罰款當員警獎金明年元旦廢止

看完幾位大大的見解...只能說眼光真是短淺!!如果不去抓違規!!出事情誰來負責???
酒駕、無照駕駛、闖紅燈、騎車不戴安全帽、開車未繫安全帶、馬路上競速、肇事逃逸~~
如果只有駕駛者出問題,那還OK~~但禍及他人呢??如果有次是你自己受到傷害,你是否會如此想像??
鄉下一點的地方 闖紅燈  紅燈右轉 未戴安全帽
這應該是我們自身教育有問題吧!!怎麼可以把違規當作家常便飯??
難道違規就是正確的??有天你走到馬路上都還要戰戰兢兢的(隨時有砂石車超速、超載,汽機車蛇行亂竄~這樣的生活場所你待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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