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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物索3成報酬 擬修法取消

強索 3 成的確令人不爽!
以前沒有監視器,失物不易尋得,給 3 成希望能減少損失。
如今監視器能幫忙找尋失物,若是不還可會賠上 " 侵占 " 官司。
然而 --- 粗心遺失物品的人,別人就該無條件撿還給你嗎?

如果現在是個道德高尚的時代,那人人都能物歸原主而不取酬勞。
可是當今是個道德衰敗的時代,若無報酬可能人人 " 路不拾遺 " 任其自生自滅!
到時候,丟東西的人是否能找回失物 --- 就看造化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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