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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上香 卸腳鐐 藍委也求情

個人覺得不應該卸腳鐐還要帶上手銬,因為他只是 " 平民老百姓 ",如果開了此例以後其他人是否也能照辦呢?
既然犯了罪就要接受刑罰,沒有特權才是刑法的最高原則(誰叫你死阿扁犯罪),如此才能 " 光宗耀祖 " 給他祖先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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