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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請問懂勞基法的人

引用:
原帖由 js40341 於 2012-1-16 23:27 發表
根據勞工請假規則,
勞工有請假的「權利」,
只要請假的事由正當,雇主「沒有權利」不准假。

還有,請假的方式,只要口頭提出即可。
記得保護自己,帶手機或錄音筆進去,在主管面前操作,
不用講什麼,你會發現主管的說法有很大的改變。
這是我個人的經驗。
以前我的主管甚至說:我有說你可以請假嗎?
可不可以請假不是他說的算,只要我有足夠的特休可請。
這主管是公然跟法律挑戰,自然你也不用客氣了。
萬一他要你寫離職單,記得在30天內提出異議。
保護自己的權益為上!

[ 本帖最後由 marr728 於 2012-9-13 20:3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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