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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30塊不是由投票的人來領呢

為什麼30塊不是由投票的人來領呢

未過5%門檻 宋1500萬保證金沒收
自由時報 – 2012年1月16日 上午4:32
〔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宋楚瑜此次參選總統僅獲三十六.九萬票,未達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所規定的選舉人總數五%的門檻,宋所繳的一千五百萬元保證金將不予發還。
依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規定,候選人在登記時應繳交一千五百萬元保證金,若得票數不足選舉人總數五%者,不予發還。
此次總統選舉的選舉人共一八○八萬六四五五人,至少要獲九十萬四三二三票才能領回保證金。得票僅三十六.九萬票的宋楚瑜,一千五百萬元保證金確定要充公。
總統副總統選罷法也規定,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者,將可獲每票三十元之補助;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馬英九獲六八九萬一一三九票,國民黨將可獲二億○六七三萬元之補助;蔡英文獲六○九萬三五七八票,民進黨也可獲一億八二八○萬元之補助。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未過5-門檻-宋1500萬保證金沒收-203225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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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下大大們一個笨問題 就是說
我們老百姓都有去投票 照理講這30塊錢應該是由我們有去投的人來領才對
怎麼會是那些被投人來領呢 我個人認為讓他們去領不太對
想想看 我騎機車要油錢又要找時間去排隊領票投票
我有付出到所以這30塊錢應該由我們來領才對
怎麼會是被投的人來領呢 我認為這種規定不合理
這是我的個人想法 不知道這裡有沒有大大提出你的個人想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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