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徐如疾風 於 2010-8-17 21:52 發表
各位晚安
貼則笑話....輕鬆一下:
昨天有個老兄來藍營小店消費
顯然這240他花的不是很爽快
下午給了我pm
各位說該請大法官釋憲呢?
還是直接告訴他plus是香港論壇不受中華民國憲法規範?
XDDD
不!!!他都說到中華民國憲法保障的自由了
我們應該至少要有讓他如願釋憲的自由
應該跟那位老兄說如果認為這邊的處置違憲
要申請釋憲請自便
目前還沒有一個違憲的被告
自己去申請釋憲的
只要他肯去申請釋憲,我相信中華民國的大法官應該很樂意為他主持公道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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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whyjkw 於 2010-8-17 22:08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