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 9# tan-an 的帖子
.......根本就是政府的問題~="=
那以這樣來說立法都更裡有強行拆除的規範,其實那是針對公寓或大樓,同一個建築物裡有多個所有權人而制定的
那很多人又扯去立法的這些人~那這不是說明了就是只能針對公寓跟大樓嘛?
在者這家的案例是獨立戶~它並沒有去影響到別人呀.....為甚麼要將它打成釘子戶我很不懂?
若以這樣來講~台北市政府是帶頭違憲耶!
"法律凌駕在憲法之上"這些人有沒有搞清楚後果呀~如果此例一開那憲法也都不用遵守了呀?
憲法是國家根本法捏="=也是一個國家的基礎
還有電視上的那些名嘴~說甚麼依法行政="=~台北市政府難倒連憲法都不知道嘛?
如果這個沒有把它在蓋回來~我看全臺透天厝都可以讓建商隨便圈地了!
還有我非常不懂~甚麼叫沒有去公聽會就會被拆房呀?
那公聽會建商天天一個月辦7-8場~我們不就被公司裁掉~重點還一場都不能錯過
[ 本帖最後由 playzerg2009 於 2012-4-1 22:17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