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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怨 王家:見識公權力的可怕

引用:
事實上,王家所謂的開價或入帳的行為,都是被動所致!!!



    王家訴諸法院以後,連連敗訴,原因何在?一面倒替他們喊冤的所謂「輿論」怎麼提都不提?因為他一家的不肯「妥協」,其鄰居的35家已經過了超過兩年流浪在外的日子,351,怎麼會只聽到一家的聲音?這能說王家是弱勢嗎?
    本案有相關的法律做為依據,通過法案時也是不分各黨各派,因為所有人的共識是老舊的都市建築必須重新規劃,證諸世界各國也不乏有許多成功的例子可循,例如南韓首爾和東京都。
    本案要討論的是個人的權益和「公眾」的利益相互衝突時的處理模式,兩者之間是否沒有雙贏的可能?還是那些並非是抗議者的關心所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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