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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3方向減少死刑 VS 殺死小姊妹 關6年…出獄再殺人

先回應主題,
總統大選之前,
馬總統因為民眾的情緒激憤,
才說過不會阻礙死刑的執行、也不會廢除死刑,
可是現在呢?
要從三方面減少死刑?
所以要養一些本該死刑的人到終老(誰出錢?還不是受害者與老百姓)?
另外誰要給受害者家屬與死者天理?

本人非常反對廢除死刑,
不要說要花錢養這些人,
光是在義理上就站不住腳了,
在說了,
如果廢除死刑,
以後還有誰會害怕法律?
又有多少人會遵守法律?
別說些五四三來辯駁,
自己都無法說服自己時,
說出來的話都是無意義的,
死刑的存在,
除了讓受害者家屬得到應有的道理外,
還肩負著維持社會秩序不崩潰的責任,
如果要說害怕冤獄等理由,
這樣更站不住腳跟,
因為要說害怕冤獄等理由的話,
那就是表示執法者、法官或是律師的民主素養與法律道德觀喪失,
要檢討這些方面才是正道,
但是廢死盟與廢死盟的支持者卻罔顧該有的道理,
而去用佛家的好生理念來說服別人,
這樣反而把受害者家屬與死者的權益統統蒙蔽了,
為了少數的害群之馬,
而把大多數的貧民百姓丟進苦難中(沒人怕法律時,犯法的人就會相對增加),
這樣是個道理嗎?
歷史是勝利者的權利。
天之道,何解云?
國之道,又何云?
答曰:弱肉強食,陰險者得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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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說,
歐洲是歐洲,
台灣是台灣,
不能因為他們是歐盟,
所以他們說的我們就要聽,
政治與法律本來就是各個國家的內政,
其他國家本來就不應該擅自干涉,
就算他們國家比較先進,
但是不代表他們在法律上的見解就是正確的,
而他們廢除死刑的行為,
也不過是虛偽式的正義(當自己人遇到這樣的事情,搞不好還會找殺手或黑道解決),
要的不過是虛名而不是社會安定。

而對於很多罪犯都用精神問題來躲避法律的制裁,
遇到這樣的狀況,
是不是更應該要有更加嚴謹的判定制度?
這樣才是保護大多數民眾的作為,
而不是大放厥詞的談論如何減少死刑的問題,
做事情要找問題的根本原因,
而不是為了自我感覺良好做些於民不利的事情,
還是因為連任了,
自我的檢討與矜持都喪失了?

[ 本帖最後由 zivc6547 於 2012-4-29 20:02 編輯 ]
歷史是勝利者的權利。
天之道,何解云?
國之道,又何云?
答曰:弱肉強食,陰險者得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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