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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 北市首見 督察六親不認 法辦酒駕員警

我記得督察只能對警察業務提出督導 糾舉  
甚至必要時還要幫警察機關保密

不過很肯定的是
他的長官一定跟這位督察混得不好  該打屁股
底下屬下不長眼這種事  通常很司空見慣  只是都還沒出門口就和諧掉了  
兩造會鬧到法院去 有點匪夷所思
(警員喝酒不要緊   晚上請督察喝酒賠罪不就補回來了 大家出來只是混口飯吃)

這讓我想起 以前當兵就常聽到這句 "不打勤 不打懶 專打不長眼"

[ 本帖最後由 yaohoung 於 2012-7-30 04:2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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