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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故事] 婚前一百二十分鐘的回憶

婚前一百二十分鐘的回憶

婚前一百二十分鐘的回憶


我坐在鏡臺前,理髮師正在我的背後忙碌的吹著我的頭髮,我望著鏡子,卻什麼也看不見。

今天我要和儀結婚,吹完頭髮後,就要坐上租來的轎車到阿儀她家,把她娶進門。

嗯﹗要從哪裡開始呢﹖就從介紹我自己開始吧﹗我今年二十八,出生在一座小鎮中,這個怕你連看也看不到她一眼,但是我出生在這。

我的老爸是個農家子弟,可是在他十五歲時,我的祖父就到天上去了,所以他在分家產時,分到了一塊貧瘠的旱田,只能種地瓜、花生等等的雜糧。父親因此在十五歲那年就出外作學徒,學修理腳踏車,後來又學習修機車。不談這些,反正他在三十歲那年把我生了下來,我還有個大三歲的哥哥。

我爸修理機車到了他五十歲時,家裡的地旁邊卻開出了一條道路,因此我家那塊地就漲了十倍以上的地價,父親又過了一年半才賣出,家裡的存款就漲到了八位數字,呵呵﹗

所以在我大二那年,我家就成了有錢人。父親也不再修理機車了,他現在成天和我哥的兒子玩,偶爾就出外和他的朋友打麻將或是去釣魚﹔就因為阿儀的爸爸也喜歡釣魚,所以我才會和阿儀認識,甚至兩小時後,就要和她一起拜祖先,向一桌一桌的賓客敬酒。阿儀是我的第三個女朋友,要說她和前兩個女孩最大的差別就是﹕她該結婚了。那我對她的感覺是﹕這女的不錯,把她娶回家。

這樣說好像沒啥羅曼蒂克情調的樣子,可是,這是事實,我們兩個都該結婚了,我對她感覺不錯,她對我也是,好吧﹗這樣就結婚了吧﹗所以我們認識三個月,我就坐在這個椅子上,任那個理髮師玩弄我的頭髮。

這就好像是鬧鐘響了就要起床一樣,我們是年紀到了就要結婚。「這叫做鬧鐘婚姻。」,我高中死黨大鳥明這樣說。

大鳥明雖然是我的同學,可是他大我兩歲,因為他重考又被留級,兩年前他結了婚,新娘是他阿姨介紹的,那天晚上喝酒的時候,大鳥明這樣說。

當時我還笑他,現在我可真是心有戚戚焉啊﹗

「你愛我嗎﹖」阿儀第一次和我上床後這樣問我。

「愛妳呀﹗怎麼不愛呢﹖難道我剛剛還不夠愛妳嗎﹖要不要再愛一次﹖」我把她抱的更緊些。

「不是說那個啦﹗」阿儀笑著捶我,「我是說你的心裡是不是只有我一個人啦。」

「當然了﹗我心裡只有妳啊﹗小儀儀。」我說。

「你以後可不能變心喔﹗」阿儀望著我的眼睛說,她的眼睛裡有一種光芒,又好像是一個漩渦,要把我捲下去一樣。

「放心啦﹗我一輩子最愛的就是妳了﹗除非太陽從西邊出來,否則我決不變心。」我這樣說著。阿儀很高興的靠在我肩膀上。

那時候我想到小雪,她也曾這樣問我,不過可不是在床上,那時我還很純潔,沒這個膽。我那時說的是﹕「我們誰也不知道未來會如何,但我可以保證的是,我現在心裡只有妳,我現在最愛的也是妳。難道這樣還不夠嗎﹖」

事實證明是還不夠,因為後來我們分手了。不過,我現在是二十八歲,可不像二十歲的我那麼呆。未來的事我還是弄不清楚,但是,我知道一件事,如果我不對阿儀那樣說的話,我要費更大的夫去哄她。這麼簡單的事,為啥我二十歲的時候不懂呢﹖二十歲的我真笨呀﹗

小雪是我的第一個女朋友,事實上,如果用我現在的標準來看,我們那時候恐怕只能算朋友,連好朋友都稱不上。

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我們都只認識彼此美麗又有禮的那一面,一直到分手的時候,她還沒見過我打撞球時那副模樣。不過話說回來,阿儀也沒看過,因為我兩年沒打過撞球了,唉﹗可憐的社會人士喔﹗

我和小雪怎麼認識的我都忘了,反正就是大學時代那種一對一的活動認識的。為什麼要追她呢﹖我想是因為好奇吧﹗我受了六年的和尚教育,大學又是讀工學院,真是滿腦子對女性的好奇,對愛情的憧憬,所以顯得一副猴急像,舉止既呆又痤。

初識小雪,並不覺得她很漂亮,套句我朋友的話﹕「女人嘛﹗兩個眼睛一個鼻子一個嘴。」

但是很奇怪的,她笑的很好看,每次我看她笑,總有種美妙的感覺,好像在夏天的早晨起床,往天上看去,在淡藍的天空上掛著一彎淺白的月,給人一種很舒服的感覺。

「有嗎﹖」小雪把杯子放下,微笑起來,「我都不知道。」她說。

「對對對﹗就是這樣的笑容。」我好像如獲至寶一樣,提高了音量「等一下,我拍張照片」

閃光燈亮了起來﹔我到現在還保留著這張相片,阿儀在翻我住的公寓時,找到了我大學時代的相簿。

「這是誰﹖很漂亮喔﹗」她用那種抓到我小辮子的口吻說,就像是媽媽看到偷糖吃的小孩一樣。

我看了看,跟她說﹕「那個呀﹗我的初戀情人呀﹗」這下阿儀好像是挖到寶一樣,纏著我說我和小雪的事。

結果我不得不跟她談了一個下午,所以,聽我的話,絕對不要跟女人談愛情故事,她們喜歡聽,而且會在日後翻出來找你算帳。

「那我笑起來像什麼樣子﹖」阿儀問我,我說﹕「像是會把我迷的死死的可愛笑容呀﹗」

阿儀一副失望的表情,她說﹕「我要一個像她那樣的形容詞啦﹗」

呵﹗真是開玩笑,我是二十八歲的成房地產銷售員,我知道如何說明一間房子的好處和隱藏房子的壞處,可是我已經不是二十歲的我,我不會在半夜寫情書,寫詩,寫我如何的愛一個女人。

我只好用抄襲的,我說﹕「就像一千朵玫瑰同時開放的樣子呀﹗」

阿儀笑了,她說﹕「你才不會被一千朵一起開的玫瑰花迷的死死的。你只會被一千張一千圓的鈔票迷的死死的。」

我無言以對,難道我現在只喜歡錢嗎﹖

我和小雪的故事也很平常,剛開始,我好像日夜不停的灌輸自己,「你愛她愛的要命﹗」所以我不和朋友去打撞球,不打籃球,不騎車去兜風,不參加任何聯誼,有空就去找她,每天晚上絞盡腦汁寫情書,我不知道她是什麼感覺,她來找我總是已經到了才打電話給我,不管我正在幹什麼事,一定要我馬上去陪她。

不知道她當我是什麼,無線電計程車嗎﹖不過我那時是挺樂在其中的,和女生約會,牽牽小手,唬爛哄女生笑,親親小嘴,好像挺好的,比打司諾客好玩多了。

這是我那時的想法嗎﹖忘了,我那時應該沒這麼低級才對。我應該是很喜歡她吧﹗願意為她做任何事,只要她叫我去辦。真的,我那時候的日記上寫著﹕『不論距離的遙遠,不管路程的艱難,只要妳叫我,我隨時都會到。我的愛令我無所畏懼,即使是地獄的最深處,惡魔的力量亦不能叫我畏懼,有妳的愛,我將一往無前。』

事後我看看從前的東西,心裡總有一些淡淡的憂傷,我們的分手可以說是必然的事,因為我畢竟不是開無線電計程車的,偶爾兼差開開還成,要是天天如此,我可受不了。

「大頭呀﹗今天又要去找老婆嗎﹖」實驗拍檔史奴比問我。

「嗯... ﹗沒關係啦﹗作完再走還來得及。」我說,那次的實驗比較麻煩。史奴比已經幫我扛了好幾次實驗,這次我實在不好意思。

「那就好﹗」他很高興的說。我們繼續努力的接線路,調示波器。

那天的確我和小雪有約,她中午打電話過來叫我晚上七點到她宿舍找她,可是每次叫史奴比一個人忙到很晚也不好意思。所以... 唉﹗等作完實驗已經六點半了,我匆匆忙忙的騎著機車,冒著小雨,騎到她們學校,七點半了。

我打電話叫人,她房間一個人也不在。這時候我開始發揮我驚人的耐力,喝掉了兩罐可樂,抽完半包煙,十點半。她小姐回來了,遠遠的我就看見她,和另一個男孩高高興興快快樂樂的牽著手回來。我愣在樹叢後,呆了,看著她和那男孩在宿舍門口依依道別,我頭也不回的走了。

回學校的路上,雨依然下著,這種天騎機車最危險,雨會把安全帽的安全玻璃弄的矇矇的,我掀開安全玻璃,一下子眼鏡又矇矇的。

在二省道上我不知道騎到多快,只知道風刮的臉很痛,還有張開嘴喊的時候一下子灌進很多風。

回到宿舍後,我一個人跑去看MTV ,一直看到天亮,當然本來因為小雪要戒的煙癮也顧不得了,早上回宿舍睡覺的時候我腦袋裡只有一句話「我他媽的是個大白痴。」

這件事直到兩個月後我們分手時小雪一直不知道,當然了,我也不敢讓善良的史奴比知道。

現在想起來,那天晚上大概是我最接近死亡的時候,我沒有摔進山溝裡完全是僥倖,我一直很感謝上天那天沒要了我的命。

這件事對我們的交往有重大的影響,我試圖重新挽回我和死黨的關係,開始恢復打撞球,打籃球,和朋友抽煙打牌兼唬爛的日子,小雪對我的改變並沒有什麼反應,她在電話裡常說﹕「喔﹗你有事呀﹗那就算了,沒關係。」

我非常非常努力的想從她的語氣和信件中找出她是否在意我的缺席,結果呢﹖沒有,她還是淡淡的一點也沒有改變。

兩個月後的夏天,我接到她的電話。

「大頭,我在火車站,你要不要出來﹗」她還是一貫的口吻,一個人殺到我住的城市來,從不事先通知我。那天是七夕前三天,禮拜日。

「喔﹗我馬上到,妳等一下下喔﹗」我應了一聲,掛掉電話,騎著車到火車站找她。

她穿了緊身牛仔褲和淺綠色佐單奴T恤,我們在街上漫無目的的亂逛,像從前一樣的扯淡,可是我不知怎麼,就覺得那天的氣氛不太一樣。我們在飾品店裡買了一對手飾,然後到隔壁的店裡喝咖啡,喝咖啡的時候兩個人都沒有說話,在咖啡店門口她說﹕「再見了﹗」然後甩過頭,一個人往火車站的方向走了。

我笑了笑,跨上機車回家打電視游樂器。

那天以後,我就沒有再見過她,不再通信,不再半夜抱著電話不放。當然也不再有人虧我「媽的死大頭,見色忘友的狗東西。」朋友中有些無聊的傢伙會一直問我﹕「你和你女朋友怎麼了﹖」

我煩不勝煩,乾脆放話出去﹕「哪個再問我關於那個女人的事,我跟他翻臉。」他們才住口不問。

後來在搬寢室的時候,小雪的信全部都遺失了,我所剩關於她的東西,僅止於那張相片和分手那天買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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