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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 半夜睡覺被開罰 9 萬元? 車牌被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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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ereer 於 2013-12-9 18:21 發表
其實我覺得這些事罵那些基層人員也沒用吧
因為在上位者制定的遊戲規者,基層只能照做沒權利可以更改或是決定。
而且不管是公務員或是一般上班族都是同樣的情況不是嗎?
在底層做事的只能照著上面制的規則去做,並 ...
但不合宜的制度應該由機關單位自行修改
好比說今天警察誤認人民為小偷卻要被誤認為小偷的小老百姓自己把小偷找出來
這不是很奇怪的事?

辨別被開單者的身份應該是警察(執法人員)的責任!
要不然今天要是警察懶一點滿天寄罰單小老百姓豈不無辜?

講難聽一點,平民百姓有多大的權利可以去調閱私人的監視器?
此外就算是道路上由公務單位所設立的監視畫面警政單位要調閱也得有公文往來不是想看就能看到…
再說大部份監視影帶都有保存時限,時間一到就洗掉重錄…
其實我是熊 我是熊 我是 熊 哈哈哈哈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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