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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 立委提揭露人保護法 有用嗎?

立委提揭露人保護法 有用嗎?

立委提揭露人保護法 有用嗎?
立委提揭露人保護法 部會支持 中央社╱台北4日電  2014.01.04 11:57 am

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今天說,提出公益揭露人保護法,希望發揮公、私部門內部自我揭弊功能。金管會、經濟部都表示支持。

丁守中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為了讓機關內部自我揭弊功能發揮,美國、英國、日本都有專法確保「吹哨子機制」。他日前也與民間專家學者共同草擬公益揭露人保護法,明確規範公、私部門內部的揭露人定義,要求設置公益揭露人保護委員會,並規範違法揭露程序、後續保護作為與獎勵。

丁守中說,此草案已經完成連署送出,希望可以儘快通過立法,讓政府在面臨食品、金融、環境污染等問題時,不致疲於奔命。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委黃天牧出席記者會表示,支持公益揭露人的立法精神,希望透過立法強化公司內部自律精神。

經濟部商業司長游瑞德則說,商業司管理的商號多達128萬家,過去這些商家僱用的員工就算發現公司有違法行為,恐怕也無法加以改善,如今若有專法保障公司內部揭弊者,商業司樂觀其成。

法務部廉政署長朱坤茂說,法務部正針對公部門研擬揭弊者保護法,預計今年上半年就會提到行政院。

不過朱坤茂也表示,鑒於許多私部門的貪污情況不亞於公部門,法務部也研擬設立企業版的貪污治罪條例;既然有企業版的貪污治罪條例,私部門的揭弊者保護法也有其存在必要。法務部會把立委的修法意見帶回參考。



全文網址: 立委提揭露人保護法 部會支持 | 要聞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 ... shtml#ixzz2pQlZQB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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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覺得,近幾年的食品安全連環爆,都不是來由政府單位的檢查主動查出的,因為政府蠻失靈的
食安爆料都是由有正義感的企業內部及檢驗人員主動提供,但這種連環爆會不會只是曇花一現,讓企業更加小心內部爪耙子
丁守中提的「公益揭露人保護法」,提供揭露者足夠的保障,讓機關或企業內部的自我揭弊功能確實發揮作用,彌補政府失靈。

只是,就算立法通過了,政府能不能真的保護揭露者,還有待商榷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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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類似污點證人
不過爆料者如果是目前企業內部員工的話
很難不被發現…
至於如果是離職員工…
XD若再考慮台灣司法人員的素質的話
個人是覺得
象徵意義大於實用價值…

總之一切盡在不言中…(-.-)

[ 本帖最後由 snowpp 於 2014-1-5 22:32 編輯 ]
其實我是熊 我是熊 我是 熊 哈哈哈哈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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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的名單  可能遲早都會流到大公司的內部
只要舉報一次  可能以後轉職都會有困難
保護人的機關  處與哪種地位  真的困難
台灣的制度來說   隨時都會被政治有心人介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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