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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車撞總統府 柯文哲稱執政者要反省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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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78075 於 2014-1-28 22:28 發表
你說的嘴角起泡,你嘛舉例過去這兩年有哪9/10的抗議是哪個政治人物主導的!
不要說舉不出來啊!
又跟別人要證據?你是要今年的還是歷年的?
乾脆你跟我說是不是藍營執政時期的抗爭全都是"公義"
單就這個衝撞事件來說就不是為了"公義",而是"私慾"
更不用說胡宗賢的炸彈事件,純粹就是想要讓股市崩盤藉機進場.
這兩個事件你全都認為是為了"公義",這是哪一種"公義"?你能解釋一下嗎?

沒人稱孫中山是英雄,稱他國父只是因為他號招群眾起義建立民國
沒人稱華盛頓做英雄,稱他國父不過是因為他帶頭率兵反抗英國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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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esia 於 2014-1-29 20:25 發表


又跟別人要證據?你是要今年的還是歷年的?
乾脆你跟我說是不是藍營執政時期的抗爭全都是"公義"
單就這個衝撞事件來說就不是為了"公義",而是"私慾"
更不用說胡宗賢的炸彈事件,純粹就是想要讓股市崩盤藉機進場.
...
你不是引用了嗎?還看不清楚問題啊!還是回答不出來?
"

你嘛舉例過去這兩年有哪9/10的抗議是哪個政治人物主導的!"


你嘛好了,是在討論丟炸彈這件事對不對吧,你就講誰丟都不對就好扯東扯西幹嘛?

台灣人要團結 團結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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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78075 於 2014-1-30 09:04 發表
你不是引用了嗎?還看不清楚問題啊!還是回答不出來?
"你嘛舉例過去這兩年有哪9/10的抗議是哪個政治人物主導的!"
你嘛好了,是在討論丟炸彈這件事對不對吧,你就講誰丟都不對就好扯東扯西幹嘛?
這種文字遊戲你以為我會中計?我雖然不是天才但我可不是白痴
在你的意識裡面是"藍色執政時期的抗爭全部都是符合社會公義"
那麼這兩年都是國民黨執政,不要說這兩年這六年都一樣是國民黨執政
所以不管我怎麼舉例,對你來說全部都是"符合社會公義"
我舉多少例子和舉什麼例子有意義嗎?答案是沒有
丟炸彈對不對?那就看是丟誰和為什麼丟囉!
就好像對我來說殺人不一定是錯,因為要看殺誰和為什麼殺.

現在你能回答我的問題嗎?以這次衝撞事件來說
張姓駕駛因為家暴而打離婚官司,小孩被法院判給女方撫養,為此心生不滿.
這個理由符合社會公義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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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esia 於 2014-1-30 12:31 發表


這種文字遊戲你以為我會中計?我雖然不是天才但我可不是白痴
在你的意識裡面是"藍色執政時期的抗爭全部都是符合社會公義"
那麼這兩年都是國民黨執政,不要說這兩年這六年都一樣是國民黨執政
所以不管我怎麼舉例 ...
這跟白癡不白癡無關吧!你講的是政治人物為曝光發起的!
你只要舉例是哪個政治人物發起那個不公益的抗議不就得了.
"全台灣假設每年有十個抗議事件的話,有九件都只是政治人物為了曝光而發起
根本和社會公益毫無關係可言."這是你的原話吧!

你說都跟公益無關那就舉出來我們一起譴責啊!
也舉出個幾件來聽聽!洪仲丘案?大埔案?關廠工人上街?還是抗議九月政爭?還是拆華光社區抗議?還是最近的地政士覆議案地政士抗爭?還是抗議etag亂收錢?哪個是政治人物發動的?少笨了,民進黨政治人物早就學乖了最近已經極少主動發起抗議,以免國民黨利用媒體導向藍綠對抗迴避議題!最近抗議絕大部分都是公民團體推動的讓馬政府才避無可避糗態百出!

[ 本帖最後由 78075 於 2014-1-30 13:55 編輯 ]
台灣人要團結 團結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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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78075 於 2014-1-30 13:42 發表
這跟白癡不白癡無關吧!你講的是政治人物為曝光發起的!
你只要舉例是哪個政治人物發起那個不公益的抗議不就得了.
"全台灣假設每年有十個抗議事件的話,有九件都只是政治人物為了曝光而發起
根本和社會公益毫無關係可 ...
這樣阿!EX:連戰 宋楚瑜 蔡英文 蘇貞昌 等知名政客全都有份
只要是主導權是在政黨手中的就算數
扣除公民團體主導的洪案遊行和E-Tag遊行以外,其他可以說全部都算在內
偏偏最可惜的是這幾個遊行都是最近因為公民意識崛起才發動的
而你卻只想把焦點限制在這幾次?
幾次的土地徵收案中,先同意後反悔的有幾次?因為這一兩戶反悔而有家歸不得的有幾戶?起碼幾十戶
甚至有幾戶人家的長輩還是在外面過世甚至死前還在問房子什麼時候才蓋好?你拿一個錯在政府的大埔案就想講嗎?(我家有幾百坪土地是被民進黨徵收)
我印象最深的還是那次蔡英文把群眾丟在街頭那次(群眾激動險成暴動)
更不用說再更早一點有次府前抗爭,半夜甚至還有人丟擲汽油彈(標準暴動行徑)
陳雲林來台幾次了?全部都是由政客帶頭,有一次還說打人還說是陳自己跌倒(兩軍交戰不殺來使)
要是再加上最近的胡宗賢炸彈案和這次的砂石車衝撞總統府
台灣從解嚴以後大大小小至少幾百次抗爭,基本上就是族繁不及備載.
接下來你要我拿證據證明那些都不是政客作的嗎?為什麼需要他做?
他把人帶出來卻沒帶回去,你認為我會認為這不是他的錯?

現在你能說這次的砂石車衝撞總統府的目的中的"社會公義"在哪裡嗎?
還是不敢說嗎?一昧的認定他是為了公義而衝撞,卻連公義在哪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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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esia 於 2014-1-30 15:09 發表


這樣阿!EX:連戰 宋楚瑜 蔡英文 蘇貞昌 等知名政客全都有份
只要是主導權是在政黨手中的就算數
扣除公民團體主導的洪案遊行和E-Tag遊行以外,其他可以說全部都算在內
偏偏最可惜的是這幾個遊行都是最近因為公民 ...
先生你嘛幫幫忙你說的可說是9/10吧!
反九月政爭的也是1985辦的哪個政客發動的?
反核四是主婦聯盟辦的,是哪個政客發動的?
大埔來總統府前抗議又有哪個政客參加?
用你的標準只要是反馬就不是公益嘛!
大埔案不懂就不要胡說八道!
我可以開一個你的戶頭匯一筆錢進去就說你的土地被我徵收了嗎?而且過戶你的土地拆你的房子!如果說不行那你就是支持大埔案!
你家的土地被徵收是拿來賣給建商蓋房子嗎?能類比嗎?
這次砂石車衝總統府又有哪個政客參加啊?你嘛講講看!
"全台灣假設每年有十個抗議事件的話,有九件都只是政治人物為了曝光而發起
根本和社會公益毫無關係可言."你的原話重點在"政治人物"啊.


台灣人要團結 團結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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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78075 於 2014-1-30 16:11 發表
先生你嘛幫幫忙你說的可說是9/10吧!
反九月政爭的也是1985辦的哪個政客發動的?
反核四是主婦聯盟辦的,是哪個政客發動的?
大埔來總統府前抗議又有哪個政客參加?
用你的標準只要是反馬就不是公益嘛!
大埔案不懂就 ...
反馬就是非公義,講這話的是你不是我.你呢?反綠就是非公義?
歷年的抗爭就這幾個?我看幾百個都不只吧?
同樣反核四的抗爭那麼多次,你想跟我說都沒政客沒人參與?
同樣大埔案也抗爭那麼多次,你想跟我說都沒政客沒人參與?
而且我說的好像是"政黨主導"

這次衝撞總統府沒有政客和政黨主導所以符合公義?
衝撞原因符合嗎?是什麼原因符合?你要不要說來聽聽?
從頭到尾不敢說你還在這邊放什麼屁?
因為家暴被法院判離婚孩子也給女方這是很正常也很合理的事情
這算什麼司法不公?你敢說來聽聽看嗎?你根本不敢
因為你很清楚要是說出來的話,根本就完全是在自打嘴巴
所以你先跟我扯恐怖組織扯炸彈扯抗爭
就是不敢正面回答我這次衝撞總統府的公義為何

PS:
反九月政爭  姚嘉文主導了九月政爭的三路抗爭遊行中的一路
反核四  蘇貞昌 高成炎 民進黨和主婦聯盟的民團合作蘇貞昌主導進行
大埔案  你回去看我的文,我有說這一個案子錯在政府,但是你想以偏概全

[ 本帖最後由 mesia 於 2014-1-30 18:4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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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esia 於 2014-1-30 18:17 發表


反馬就是非公義,講這話的是你不是我.你呢?反綠就是非公義?
歷年的抗爭就這幾個?我看幾百個都不只吧?
同樣反核四的抗爭那麼多次,你想跟我說都沒政客沒人參與?
同樣大埔案也抗爭那麼多次,你想跟我說都沒政客沒人 ...
"全台灣假設每年有十個抗議事件的話,有九件都只是政治人物為了曝光而發起
根本和社會公益毫無關係可言."

這是你的原話吧!
衝總統府是不是公益我不清楚!你也算抗議ok有政治人物嗎?你說的是政治人物發起吧!
反核四是主婦聯盟發起的,去參加也算發起?也太會牽拖了吧!
反九月政爭不是1985發起的嗎?一起參加也算?
大埔案的政治人物是哪個?
你就乾脆說政治人不不准發起,參加.協辦甚至掛名抗議或路過都不行都是為了要曝光即使理由再正當都不公益!

[ 本帖最後由 78075 於 2014-1-31 09:34 編輯 ]
台灣人要團結 團結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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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78075 於 2014-1-31 09:21 發表
"全台灣假設每年有十個抗議事件的話,有九件都只是政治人物為了曝光而發起
根本和社會公益毫無關係可言."
這是你的原話吧!
衝總統府是不是公益我不清楚!你也算抗議ok有政治人物嗎?你說的是政治人物發起吧!
反核四 ...
參加不算喔?一個電視節目由製作人策劃,導播指揮錄影,一定要出現在電視機裡面才叫做主導節目嗎?
之前有次1985辦的遊行結果是在街頭連個垃圾都沒留下
事後各國各界稱讚聲不斷,連甘願讓台灣統一的聲音也出現了.
我記得那時你不是一直想把民進黨扯進去嗎?怎麼這次開始撇清了?
我記得你們好像是說"說沒有政黨支持不可能辦的起來"諸如此類的

連這次衝撞總統府是不是為了公義都沒辦法判斷?
這麼明顯的為了私怨而衝撞,你竟然可以說"我不清楚是不是公義"
你到底判斷水準在哪裡?要是連這個都不知道要怎麼判斷的話
那是不是公義就是由知道的人說了算,清不清楚?不知道的話就閉嘴

問個題外話,農曆年等於中國年,你也放假在家過年嗎?我以為你一直都是逢中必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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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esia 於 2014-1-31 12:31 發表


參加不算喔?一個電視節目由製作人策劃,導播指揮錄影,一定要出現在電視機裡面才叫做主導節目嗎?
之前有次1985辦的遊行結果是在街頭連個垃圾都沒留下
事後各國各界稱讚聲不斷,連甘願讓台灣統一的聲音也出現了.
...
"全台灣假設每年有十個抗議事件的話,有九件都只是政治人物為了曝光而發起
根本和社會公益毫無關係可言."
這是你的原話吧!
參加是發起嗎?
不要一直改變標準嘛!
你把衝總統府的卡車也算抗議,那政治人物呢?
衝總統府那哪是私怨?是馬欠那個司機錢?還是搶了他老婆?還是有殺父之仇?
去搞清楚那個卡車司機在抗議甚麼再來說吧!
台灣人要團結 團結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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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78075 於 2014-1-31 13:13 發表

"全台灣假設每年有十個抗議事件的話,有九件都只是政治人物為了曝光而發起
根本和社會公益毫無關係可言."這是你的原話吧!
參加是發起嗎?
不要一直改變標準嘛!
你把衝總統府的卡車也算抗議,那政治人物呢?
衝總統 ...
你真的是....沒救了,事發都這麼多天了,你還不知道張德正為什麼衝撞?
這些都是你最愛的綠媒(自由 民視)發的稿子,你會信了吧?
現在你該知道為了什麼吧?知道怎麼說了嗎?需不需要再給你一次回答的機會?

#23丟炸彈對不對?那就看是丟誰和為什麼丟囉!
就好像對我來說殺人不一定是錯,因為要看殺誰和為什麼殺.

這兩段紅字才是我對抗爭事件的真正判讀標準
更何況我不相信政治人物的為人又不是這幾天的事情
只要有他們在的場合,我直接都會和"政治目的"做聯想
不要說抗爭現場了,就算是出現在婚宴場合也是一樣
PS:你現在想說我認為婚宴也是政客發起的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jan/26/today-fo2-2.htm
擷取內文:據了解,張德正與林姓前妻於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底離婚,不過,隔月十二日晚上八點半,林女將她和張德正所生的女兒交給張照顧時,雙方發生口角,張將手中裝有小孩衣物的背包丟在地上,林女的哥哥見狀下車理論後,雙方發生肢體衝突,林女勸架不成,右眼遭張德正打了一拳,導致瘀青紅腫,台北地院依傷害罪,將張德正和前妻舅分別判處拘役四十天、二十天。

http://tw.news.yahoo.com/%E5%BC%B5%E5%BE%B7%E6%AD%A3%E6%92%9E%E7%B8%BD%E7%B5%B1%E5%BA%9C-%E7%AC%AC%E4%BA%8C%E4%BB%BB%E5%A6%BB%E6%89%B9%E7%84%A1%E8%B3%B4-060039640.html
擷取內文:一張張婚紗照,張德正和第二任妻子模樣恩愛,照片上兩人笑得燦爛,兩人在2008年結婚,婚後卻變了調,女方指控男方,酗酒家暴,男方指對方,酗酒持刀,2010年離婚收場,小女兒監護權給了前妻,張德正因家暴官司敗訴,認為司法不公,衝撞總統府。

http://tw.news.yahoo.com/%E5%BC%B5%E5%BE%B7%E6%AD%A3%E6%92%9E%E7%B8%BD%E7%B5%B1%E5%BA%9C-%E6%80%AA%E7%BD%AA%E9%83%BD%E6%98%AF%E5%88%A5%E4%BA%BA%E9%8C%AF-060154184.html
擷取內文:彎腰鞠躬、不斷道歉,「張德正」的哥哥,神色凝重的面對鏡頭,他說,張德正因為不滿自己和前妻的官司,被法院判決暴力、傷害,拘役40天,而且認為自己是無權無勢的老百姓,導致清白被蹧蹋,因而心生怨恨。

[ 本帖最後由 mesia 於 2014-1-31 19:1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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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esia 於 2014-1-31 19:09 發表


你真的是....沒救了,事發都這麼多天了,你還不知道張德正為什麼衝撞?
這些都是你最愛的綠媒(自由 民視)發的稿子,你會信了吧?
現在你該知道為了什麼吧?知道怎麼說了嗎?需不需要再給你一次回答的機會?

#23丟炸 ...
還是在轉!
"全台灣假設每年有十個抗議事件的話,有九件都只是政治人物為了曝光而發起
根本和社會公益毫無關係可言."
這是你的原話吧!
參加是發起嗎?
不要一直改變標準嘛!
反核四是主婦聯盟發起的,去參加也算發起?也太會牽拖了吧!
反九月政爭不是1985發起的嗎?一起參加也算?
大埔案的政治人物是哪個?你把衝總統府的卡車也算抗議,那政治人物呢?
是你說張德正撞總統府是私怨?是私怨他應該撞的是前妻,判他的法官,或地院吧!為何撞總統府?這跟私怨有何關係?
你引用的是全部新聞嗎?
http://newtalk.tw/news/2014/01/26/43942.html
撞總統府 張德正:我無法接受這個政府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126/320047.htm
「無法接受這個政府,死後會變惡鬼」 張德正亡命獨白
看看人家在抗議甚麼吧!不要選你想看得看吧!
台灣人要團結 團結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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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78075 於 2014-2-1 01:05 發表
還是在轉!
"全台灣假設每年有十個抗議事件的話,有九件都只是政治人物為了曝光而發起
根本和社會公益毫無關係可言."這是你的原話吧!
參加是發起嗎?
不要一直改變標準嘛!
反核四是主婦聯盟發起的,去參加也算發起? ...
參加跟發起來是不同的,但是既然站在隊伍最前面又是政治人物或公眾人物,那就代表他是為了某個目的
你想想一個政治人物最重要的是什麼?不就是"選票"和"人氣"嗎?有了好的人氣以後,後面要爭選票就容易多了.

我的標準從來就沒有改變過,只是因為你的斷章取義以及胡亂解釋,專門弄得別人烏煙瘴氣.那段話的意思是
"所有的抗議事件中,政治人物為了曝光而發起的數量相較於其他有意義的遊行,要高出九倍.
真正有意義的遊行在台灣只佔據10%而已,這不包含其他因為私人因素而發起的抗爭行為,
那90%就是標準的假公義之名,行造勢之實"

PS:呼應的是版主在#14的這一段話
羅蘭夫人(法國)
laquo Ocirc; Liberte, que de crimes on commet en ton nom!raquo
(自由 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之!)


你引用了兩個新聞是吧?你有看過內文嗎?
另據府方證實,張德正曾於2011年2度寫信陳情,反應因官司纏身對司法失望,但因府方不宜干涉個案,僅回信提供法服等機構聯繫方式,協助他保障自己權益。
問題來了,這個個案是什麼?不就是家暴嗎?因為暴力被判刑有哪邊冤枉?被打的人又不是自己找打,何況大哥保護小妹很正常阿!他該慶幸他打的不是我妹!

這張A4紙上將近有1千字,開頭寫著「衝撞總統府的笨蛋就是我」,並附上他的衝撞路線,接著要大家好好照顧他的家庭,其餘全文都是訴說對社會的不滿。


對社會哪裡不滿?只因為護照過期半年就可以發新的下來嗎?就這種小事情?他不知道在吳敦義之前早就可以了嗎?只不過是知道的人很少很少而已



[ 本帖最後由 mesia 於 2014-2-1 08:3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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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esia 於 2014-2-1 08:37 發表


參加跟發起來是不同的,但是既然站在隊伍最前面又是政治人物或公眾人物,那就代表他是為了某個目的
你想想一個政治人物最重要的是什麼?不就是"選票"和"人氣"嗎?有了好的人氣以後,後面要爭選票就容易多了.

我的 ...
一個好的活動不應該支持?即使是政治人物?不該用政治人物的身分聚集更多人來支持?都是為選票就不能只為理念?
還是當年的紅衫軍就只是為騙選票做出來的政治活動完全不是為了反貪腐?
所有的藍軍政治人物都是騙選票一族?難怪貪腐的一堆!
你看過內文嗎?
裡面還講了對司法的不滿有權的可以保釋無權的就要關你怎麼不提?
是抗議司法不公還是私怨?
吳敦義女兒的護照之前就可以沒錯都還是要經過外交部同意的特權啊,沒爆出來民眾能打電話叫外交部的人出來收件嗎?
是抗議特權還是私怨?
寄陳情書到總統府陳情不方便處理也該回信石沉大海算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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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esia 於 2014-2-1 08:37 發表


參加跟發起來是不同的,但是既然站在隊伍最前面又是政治人物或公眾人物,那就代表他是為了某個目的
你想想一個政治人物最重要的是什麼?不就是"選票"和"人氣"嗎?有了好的人氣以後,後面要爭選票就容易多了.

我的 ...
一個會為炸彈客的行為拍手叫好的人
只要是反藍挺綠的通通是對的
M大你講再多他知道
但是他故意轉又凹
因為那會破壞他深綠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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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78075 於 2014-2-1 09:21 發表
一個好的活動不應該支持?即使是政治人物?不該用政治人物的身分聚集更多人來支持?都是為選票就不能只為理念?
還是當年的紅衫軍就只是為騙選票做出來的政治活動完全不是為了反貪腐?
所有的藍軍政治人物都是騙選票一族 ...
支持一個好的活動是一回事!但是支持一堆不知要幹麻的活動又是另外一回事!
1985聯盟在洪案的時候,沒有用到政治人物的身分,參加人數完全卻不輸給其他遊行,誰說非要政治人物的身份才能聚集更多人?你嗎?

藍綠還不都是一個樣子,紅杉軍那次反貪腐活動,你以為真的本身沒有貪腐嗎?你也太天真了吧!那次參加有的有幾個政客?或多或少不是都曝光到了嗎?
參加也好發起也好,參加和舉辦的目的還不都是為了"選票"和"人氣",總和起來叫什麼?叫做曝光率,不然你以為那些政客真的是"為國為民"喔?

原來是這樣喔!兩人互毆兩個都被判拘役了阿!張拘役40天林拘役20天!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林只有毆打張!而張不只打了林連自己的前妻都打了!
打一個和打兩個,為什麼打兩個的人拘役時間不會比較久?你想問殺10人和殺20人為什麼都是一個死刑嗎?不然你去把那個殺20人的叫起來再殺個兩三次嘛!
而且因為家暴和自己的暴力行為被判刑,你能說一下錯在哪裡嗎?我是看不出來錯在哪裡!所以你現在還是認為這算司法不公?是屬於社會公義的抗爭?

護照問題既然你都承認在吳敦義之前就可以了,你還解釋那麼多要幹麻?外交部當然要收件阿!機場櫃台辦的就是讓旅客可以盡速登機!後續還要進行其他登記都不用做了?

張寄陳情信到總統府以後,總統府有回信阿!內容就是跟他說"不方便處理個案,僅能提供法律服務",結果引發張的不滿!
而且家暴案件寄信到總統府,總統府就要幫忙處理嗎?台灣可以說每天都有家暴案件,要不要每個人都由總統府幫忙處理?
張的案件擺明了就是他自己的錯還硬要怪別人.自己要動手打人怪誰?怪社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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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ph3535 於 2014-2-1 12:00 發表

一個會為炸彈客的行為拍手叫好的人
只要是反藍挺綠的通通是對的
M大你講再多他知道
但是他故意轉又凹
因為那會破壞他深綠的立場
"全台灣假設每年有十個抗議事件的話,有九件都只是政治人物為了曝光而發起
根本和社會公益毫無關係可言."
這句是M先生的原話,我哪裡轉文凹了,嘛說來聽聽!不要說不出來啊!那就變你胡說八道不好吧!
至於反藍就更好笑了,你嘛說說過去一年就好你們藍軍是做了哪幾件好事值得人家讚賞的好事!嘛說幾件出來看看,不要說不出來啊!那又要再次證明你是胡說八道就不好了!
台灣人要團結 團結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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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ph3535 於 2014-2-1 12:00 發表

一個會為炸彈客的行為拍手叫好的人
只要是反藍挺綠的通通是對的
M大你講再多他知道
但是他故意轉又凹
因為那會破壞他深綠的立場
說實話,眾版友應該差不多都知道這次張德正衝撞的原因不屬於"社會公義"了
就算不知道,把這篇文從頭看到尾也該知道的7-8成了
現在我不過是想賺點積分而已,順便看看他能講到什麼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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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78075 於 2014-2-1 17:32 發表


"全台灣假設每年有十個抗議事件的話,有九件都只是政治人物為了曝光而發起
根本和社會公益毫無關係可言."這句是M先生的原話,我哪裡轉文凹了,嘛說來聽聽!不要說不出來啊!那就變你胡說八道不好吧!
至於反藍就更好 ...
你少在這邊對別人發脾氣,你是深綠教義派的沒錯阿!這點PH又沒有講錯
而且那段話我不是有給你更詳細的定義了嗎?你沒看?也是啦!你哪裡會看!
說真的幫你掃盲挺累的!一段不過幾十個字就可以說明的言論,硬是要用上幾百字才能讓你清楚

藍營的在過去一年沒做什麼好事!這是事實!沒得否認
那綠營在執政的8年內又做了什麼好事?
你不要再給我看記事年表了喔!我沒那麼好打發.
尤其是金牌,更加是不能當政績用!

PS:注意!過年發脾氣會倒霉一整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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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esia 於 2014-2-1 17:42 發表


你少在這邊對別人發脾氣,你是深綠教義派的沒錯阿!這點PH又沒有講錯
而且那段話我不是有給你更詳細的定義了嗎?你沒看?也是啦!你哪裡會看!
說真的幫你掃盲挺累的!一段不過幾十個字就可以說明的言論,硬是要用上幾 ...
M大他要出糗早已習慣
否則他會被禁言那麼多次
眾版友皆知他那深深的顏色
只是那顏色的帽子他留著自己戴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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