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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民生] 咬到沒熟麥香雞 女子求償15萬

咬到沒熟麥香雞 女子求償15萬

咬到沒熟麥香雞 女子求償15萬

【聯合報╱記者余佳穎/板橋報導】2014.02.28 02:58 am

中和葉姓女子去年10月到麥當勞點一分麥香雞套餐,結果才咬第二口,發現雞肉生冷未熟,回家後又腸胃不適、惡心,葉女認為店家的態度冷漠、處理不當,向消保官投訴,要求業者賠償15萬元。

協商會議上,葉女表示,吃到不熟的雞肉覺得很惡心,回家身體非常不適,就醫後還在家裡修養1、2天。由於葉女從事個人工作室接案工作,她認為因為身體不適,無法工作,因此求償損害賠償15萬元。

麥當勞表示,當天是員工疏失,導致出餐送出未熟肉品,對葉女感到很抱歉,當場全額退費、補送餐品,也立刻要求餐廳加強操作管理;事後分店主管也到葉女家中致歉,贈送花束、禮盒和慰問金1600元。

麥當勞說,雖然當場葉女表達諒解,但仍堅持額外求精神賠償15萬元,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協商無法成立,目前已交由法院處理當中。

新北市消保官周繼雄表示,漢堡雞肉生冷未熟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是食品瑕疵,依消保法第7條規定,應對消費者負責損害賠償。

不過他也呼籲,「消費者要求精神撫慰金時,要斟酌損害程度、身心狀況等因素作為基礎,而非個人主觀認定要求精神撫慰金賠償。」

周繼雄說,民眾若有任何食物不潔或異常導致消費糾紛發生情形,可以市話直接撥打1950向新北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檢舉,或提出消費爭議申訴,保障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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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當勞應該慶幸這件事發生在最不重視人權的台灣…
如果是發生在美國
百萬美元以上的賠償絕對跑不了

是說這位消保官怎知道吃到生冷不熟食物對該消費者的影響有多大?
況且那位女生也說了吃到不熟的雞肉覺得很惡心,回家身體非常不適,就醫後還在家裡修養1、2天
什麼又是斟酌損害程度、身心狀況等因素作為基礎,而非個人主觀認定要求精神撫慰金賠償
這位消保官也許可以改任資方顧問專責處理類似案件…

是說這類連鎖店家應該都有一套標準作業流程
怎會冒出一個沒熟的漢堡…
員工訓練可能得再加強,甚至增加實作訓練…
其實我是熊 我是熊 我是 熊 哈哈哈哈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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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個咬到沒熟的雞肉,然後就要求賠償15萬,這未免也太多了吧。
如果是要給麥當勞一個教訓是沒問題,但如果只是因為這樣要大噱一筆就有點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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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有甚麼好奇怪的.人那麼多.有腦殘的.不意外!換成是我換一個給我.在送我禮卷.我就偷笑了.15萬勒.去搶還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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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獅子大開口  身體不舒服 心理層面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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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麥當勞這類情形記得前幾年新聞也報過了!至於賠償方面看個人價值觀吧!也無謂對錯!說真的,我也曾經吃到過幾次半生的麥香雞,不過我是外帶的,所以也懶得為了幾十塊,再跑回去跟店家要求賠償,就自認倒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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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的話應該會賠  而且會賠更多
台灣應該是不太可能會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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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去退換一個就好吧
既然已有誠心道歉軟土深掘……不是好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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窩 可以要到十五萬 那要如何精算 教教我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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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吃到未熟的食物是很不高興,但是應該咬一口就不會吃了吧....
要求15萬的賠償....我是覺得.....有點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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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誇張了 如何算的要教我才可求償到這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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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台灣人被奴役的很嚴重.....15萬會覺得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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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情人情各不同,美國也許會賠更多,但在台灣因該法官不會這麼判....如果每個人都像這位小姐一樣,都要索賠這麼多的話,我想台灣因該沒有一個餐飲業能生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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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萬 覺得有點多!
正常因該 賠償 醫藥費 + 兩天的工資 + 慰問金
至於冷漠回應處理,因適當釐清問題狀況,對於員工處分及加強訓練。
這樣感覺比較合理點。
美國作法,在台灣的話。可能會被有心人加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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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大企業每逢出包時.必定都可聽到依SOP作業..
心裡想說大公司之標準流程都會出包.責任歸咎都是人為疏失.且是個人所為..推得很漂亮..
那沒SOP的小公司不就包死的.沒品質?
員工的素質很重要.可是沒用過怎會知道.都是派上場才曝露本性導致出仳漏..
最終還是要由老闆承擔..
現今小企業的老闆實在很難當..錢不好賺.市場競爭.員工難找.員工亂搞爆料.爭福利諸多事項...
如今政府的經濟策略.導向是偏屬意財團運作.反正社會一切向錢看.傳統行業逐漸沒落也沒人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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