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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 聲援殉職警 民團促訂撫卹標準

聲援殉職警 民團促訂撫卹標準

聲援殉職警 民團促訂撫卹標準
自由時報自由時報 – 2014年6月16日 上午6:40
〔自由時報記者姜翔/台北報導〕新北市警員吳泓諭日前在隧道處理車禍時,遭煞車不及的大貨車追撞身亡,是否屬「因公殉職」仍待認定,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協會副理事長劉承武昨痛斥相關條文規定不清,直指:「難不成以後員警進入隧道執勤,都要寫好與妻訣別書嗎?」
該會昨天在台北車站北二門舉辦「明訂因公撫卹」連署活動,截至傍晚,連署書已超過6千份,劉承武表示將送往銓敘部陳情,若銓敘部未完善處理,將前往監察院陳情,要求將銓敘部不適任的官員免職。
昨天活動現場掛起巨型海報,指出吳泓諭並非「因公殉職」規定不清的唯一受害者。民國100年10月,基層員警劉耀仁就因在值班台倒下,送醫後搶救不及,成為植物人。劉員在2年公傷假休完後,遭強迫退休,至今沒有任何撫卹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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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是覺得或許政府該考慮把所謂的因公殉職這部份的撫卹刪除或者明定那些情況才可提報(例如消防員火場救災、空勤隊的山中救難…)
基本上以這件事來說甚至過去類似事件中
因公而死這部份絕對沒問題也絕對會有該給的撫卹金
而殉職的認定裡有個「冒險犯難」的要件,所以每次的爭論點就在於何謂「冒險犯難」…
爭吵不休的背後隱著的是殉職還可以加50%…(因公而死只加25%)

過去公務員薪資不高,用福利來提高從業誘因或有其歷史背景
但現在呢?
爭論該撫卹多少的同時有誰看得見勞工們的工傷撫卹…
對照勞工頂多一二百這些動不動就上千的公僕還真值錢…
其實我是熊 我是熊 我是 熊 哈哈哈哈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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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的稅金寧可照顧這些幕後英雄,
也不應該給某些人拿去喝花酒買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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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真的已經比普通勞工好很多了.

我們這種小老百姓平常還是自己買好保險比較重要.

至於爭取那冒險犯難的50%.我覺得是有點太OVER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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