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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請教車禍民刑事責任

當在路上行進時發生交通事故時,首要打110報案由交通隊派員處理量測事故現場做成記錄及當事者敘述發生事故筆錄,送車鑑會根據鑑定肇責,違規者交通隊開紅單,雙方根據肇責比例原則負擔財務及醫療費用至當地調解會協商或私底下和解並至調解會做成書面紀錄3份也就是和解,兩當事者各一份另一份送法院存檔
車禍處理小組只負責事故現場事故處裡製作事故位置量測圖及當事者當時事故發生狀況,其餘的不會管
如有傷害既使肇責較輕者也要附傷害賠賞,除非受傷者不提出就不用賠,既使上法院市告民事傷害請求賠上(交通傷害是民事,不是刑事傷害罪)但不賠會民事裁定傷害罪也會判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現在都有汽機車強制保限,應事故發生後立即或5日內通知所屬保險公司出險,一切賠賞由保險公司處理,保險公司經驗豐富,只是以後保費會增加

[ 本帖最後由 x1332 於 2016-12-23 14:4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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