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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 連續性侵「情堪憫恕」?! 法官判:不用關

台灣的法律 保護罪犯 更盛被害人
一審法院卻認為男子是因一時衝動才性侵
僅此 天下的女性可要小心了
這種案例 女孩子不要隨便和網友約會歐




[ 本帖最後由 bigciz 於 2014-9-5 20:5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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