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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現象] 偏鄉警勤少 花蓮酒駕率偏高

偏鄉警勤少 花蓮酒駕率偏高

偏鄉警勤少 花蓮酒駕率偏高
中時電子報作者: 阮迺閎╱花蓮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2月21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阮迺閎╱花蓮報導】
花蓮縣瑞穗鄉大年初二發生男子酒駕,造成1家3口殞命慘劇,再度突顯偏鄉酒駕率偏高問題;花蓮縣警局交通隊長黃增樟說,花蓮大眾運輸不發達,加上幅員遼闊,警察值勤密度低,多種因素導致民眾心存僥倖,酒駕率相對其他縣市偏高。
花蓮縣警局交通隊統計,去年花縣A1死亡車禍共59件,造成63人死亡,其中酒駕車禍致死就有7件,死亡人數達11人。
黃增樟表示,去年酒駕新法上路,將公共危險罪酒測值標準下修至0.25,警方也多次宣導不要酒駕,但民眾似乎「罰不怕」,去年因公危遭警方移送的案件高達2117件,加上酒測未超標有1096件,共計3213件,顯見花蓮酒駕情形仍相當嚴重。
黃增樟指出,花蓮酒駕率相對其他縣市偏高,主因大眾運輸不發達,入夜後幾乎沒有大眾運輸工具可以搭乘,在鄉下地方,甚至很難叫到計程車,民眾貪圖方便,多選擇自己開車;另外,花蓮幅員遼闊,警力相對都會地區少很多,在警察值勤密度低的情況下,更易使民眾心存僥倖。
黃增樟表示,酒駕造成無數家庭破碎,花蓮先天條件不足,警方只能持續透過宣導、加強取締,期望民眾能自我約制,莫讓相同悲劇一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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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評論應該和年初這個新聞有關吧…

(個人懶,貼影音連結算完事,文字連結就不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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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頭有個新聞連結…有興趣的可以自己點選…(2013/12/13)
https://tw.news.yahoo.com/%E8%AD ... B%8A-063908814.html
引用:
林姓社區理事長左腿掛彩,他說部落裡的山警曾和當地員警曾有默契,對於部落裡的酒駕以勸導為主
這是連結新聞裡的某一小節…

在質疑公單位的執行力時
是否有特殊的潛規則是否應該先被討論
如這些潛規則能否該被容許…
(然後還記得這個1年多前的新聞純粹是因為雖然不是同鄉鎮市但這是個人住的縣市(無聊的強記能力~_~)…然後個人是用“新城 酒駕 包圍”問大神XD)


人民的素質會反應出這個國家部份的政策執行力與政治的公正/清廉性
總一句,怎樣的老百姓就建構出怎樣的政治與社會環境…
好比恐龍家長最能生養出媽寶爸寶般的孩子一樣…
然後不想別人管太多就請自己顧好自己的行為…
其實我是熊 我是熊 我是 熊 哈哈哈哈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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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住區以觀光客眼光來說.
很輕易就能看到酒瓶.喝酒幾乎是族人傳統.
因此原住民讓人感覺.較城市人陽光且開朗.
酒不是甚麼壞東西.只是因人誤導藉發酒瘋鬧事.
看來修法加重課徵酒稅與酒肇罪刑加重是在所難免了.
喝酒前宜三思.避免為自己找麻煩惹禍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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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好風光不適合飆車.
外來客要放鬆心情去享受美景.
喜歡喝酒回住宿旅館再去HI!

[ 本帖最後由 justint-liang 於 2015-2-22 09:2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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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是覺得法的這東西為何要這樣規定
有很大的原因在於人民守序的觀念是否存在

個人曾在國外短暫居住過
在那個社區裡沒有任何紅綠燈
但所有的車輛經過路口時都會主動放緩速度甚至停下來
而且路口上的車輛也自行遵守先來的先走(先進先出@@?! XD)
雖然沒有紅綠燈卻也沒有因此生發一堆的喇叭聲
整個社區上百戶人家卻是個安靜的社區…(那邊都是平房加上庭院百多戶的社區其實也不算小塊)

再舉個例在台灣有些地區其實並不怎會管沒戴安全帽的問題
雖然警察或許不大在這些小細節中龜龜毛毛並不代表騎士們就可以隨隨便便
畢竟若真的動不動就被開紅單心情應該也不會有多好(若真的要抓交通違規路口監視器會是很好的工具…)
若果公單位取締的力道不大當我們因為私心或便宜行事時(如因為路程短不想戴安全帽)至少也應該注意並遵守其他的交通規則(別闖紅燈別競速別任意變換車道、蛇行…)

安全駕駛是平安回家的唯一要訣
其實我是熊 我是熊 我是 熊 哈哈哈哈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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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偏鄉就是比較沒法律的地方 人也比較大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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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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