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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現象] 「湯姆熊殺童案」之後 林欣怡:會更認真做廢死!

「湯姆熊殺童案」之後 林欣怡:會更認真做廢死!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近日法務部槍決6名死刑犯,讓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出面點名「湯姆熊殺童案」,
認為這回執行死刑與此有關,她說,她不覺得人民會因此更有安全感。除此之外,
林欣怡也曾針對該起殺童案公開PO文,她說,這件事讓她更加堅定要推動廢死。


該起割喉案發生在本月1日上午,29歲的兇嫌曾文欽以遊戲卡誘騙10歲方姓男童至廁
所,再以預藏折疊刀朝男童鎖骨、喉嚨部位猛劃, 最深傷口達10公分,男童當場殞
命;曾嫌逃逸9小時,在網咖包廂內被警方逮捕,還在偵訊時囂張表示,他就是想要
坐牢,因為「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


此話一出引起各界撻伐,許多人也將矛頭指向廢死聯盟;不過,林欣怡卻在3日PO文
表示,當她看到朋友因此對於廢死有動搖,她反而更加堅定自己的信念,因為死刑
是錯誤的,她是個務實的人,所以「只能更努力的做廢死…」


文中,她強調這是她思索一天的結果,她想到死刑會讓憾事無法逆轉,也讓受冤者
枉死,「有人一定會說,不要在這個時候跟我講冤案,因為割喉案是真真實實的發
生……『請問,那江國慶案的正義是什麼?』」她認為,死刑會實踐正義,卻也會
造成遺憾,因為在審判位置上的是人,不是神。


她還說,無期徒刑可以讓犯錯的人沒有機會再犯,而且坐牢也不是吃免費牢飯,而
是得用勞動換取膳食費用,所得的二分之一還會做公益,所以他們是有貢獻的;她
也說,針對加害者執行死刑,大家依然無法生活在安全的社會中。


新聞來源 : ETtoday



→林欣怡全文


因為這樣,我只能更努力的做廢死…


林欣怡(廢死聯盟執行長)





因為台南割喉案件,一些好朋友們開始動搖,也問我,「看到這樣的案件,你還支
持廢死嗎?」


我真的很認真的思考了一天,我現在要回答這個提問,「是的,因為這樣,我只能
更認真的做廢死。」


我可以理解所有人的憤怒,因為我自己也很憤怒,沒有人可以看到這樣的案件發生
而無動於衷。我也可以理解,因為在意、因為生氣,這個時候很容易腦中就會浮現
「死刑」這兩個字。我甚至無法保證,未來不會發生任何一件事情,讓我憤怒到「
死刑」這兩個字出現在腦海中,讓我想要大聲的呼喊它為正義。


就因為這樣,我現在必須努力的做廢死。希望當那樣的情況發生的時候,死刑已經
埋葬在歷史中,我能夠在腦海中呼喊它以發泄憤怒,但卻無法在現實中實踐它。


因為,我知道「死刑」是錯誤的。 死刑無法讓已經發生的憾事逆轉,死刑卻常常
變成無辜受冤者的憾事。


有人一定會說,不要在這個時候跟我講冤案,因為割喉案是真真實實的發生,不可
能是錯案。沒錯。但若我們要在這個個案中實踐死刑以達到正義,那我們就不能迴
避「請問,那江國慶案的正義是甚麼?」依照同樣的邏輯,我們應該要殺掉致江國
慶於死的人,甚至我們應該要殺掉我們的政府,因為江國慶是以國家之名被殺死的
,但我們無法殺掉一個政府,難道我們要執行掉代表政府的那個人嗎?


只要死刑存在,當它實踐了幾宗大眾所認為的「正義」,它一定就會造成幾件無法
彌補的憾事。因為,坐在審判位置上的,是人,不是神。


我並沒有說,犯錯的人不需要受到懲罰,但是無期徒刑不夠好嗎?它可以讓犯錯的
人沒有機會再犯錯,但同時也避免了萬一冤案被執行死刑後,無法挽救的悔恨。或
許你會進一步的說,為什麼我們要花錢養這些壞人?但是事實卻是,在監獄中的受
刑人,他們必須勞動以負擔膳食費用,他們勞動所得的二分之一會進入犯罪被害者
保護基金中,他們是可以有所貢獻的。


想想,我們國家的被害者保護制度做的有多爛;但若沒有這些受刑人的參與,這個
制度還可以糟到怎樣的地步?


我不是個浪漫主義者,我太務實了,所以我反對死刑。從這個具體的案件中,你可
以看到加害者和被害者被塑造成是對立的兩方,但我看來,他們卻都是屬於弱勢的
那一方。


針對這個加害者執行死刑,針對下一個可惡的加害者也執行死刑,還有下一個人神
共憤的更是不要放過…我們就能生活在一個安全的社會中嗎?不會的。因為大家矇
起了眼睛,放任政府卸責,躲在死刑之後,而不去努力於社會的改善,犯罪成因的
發現與預防。


我太務實了,所以我只能更認真的做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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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這篇林欣怡的文章寫得很不錯! 但也錯得很誇張...
僅僅因為怕冤案發生,所以必須廢死? 因為死刑是無法補償的??
那其他的徒刑就沒關係了嗎? 坐冤獄的人就能賠償其青春歲月的逝去??


人命是神聖的! 但一般無辜的生命才是需要被尊重的,
對於已經確認侵害他人生命的加害者,請問有何被尊重的價值?
那些被傷害的生命難道連人權都可以免除? 只因為他們只剩一具冰冷的屍體而已?
死人是沒有人權的?  只有加害者(兇手)才需要保障其生命尊嚴與人權??


當人民的生命安全與社會正義都無法讓這些人改變偏頗的立場與歪斜的想法時,
被害者該怎麼辦?  大家該怎麼辦?  這個國家該怎麼辦?
難道我們只能哭喊"天佑鬼島"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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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如果不能保障我們的生存空間,
那就該廢除或修改法律.
人命是神聖的!無辜的生命才是需要被尊重的,
已經確認侵害他人生命的加害者,已無被尊重的價值無庸置疑.
人權是給安分守法的人享用的,若肆意剝奪我們的人權.
應該以其人之道還其身.用同樣模式執法.
還SNG轉播甚麼叫痛不欲生..警惕隱藏版的世人.
不要求死刑.指要求針對加害者執行特殊刑罰.參考方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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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有權力判定及免除加害人刑責的人
只有被害者及其家屬
法官...說實在的,他們不可能感受的到被害者的心情
只能用中立客觀的立場去做判斷
要公平
就應該把加害人交由被害者及其家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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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 windman1970 的帖子

人身體長了腫瘤,就是要開刀切除防止後患,因為它已經很可能影響你身體後續的機能,而腫瘤可以事先預防嗎?說實在是防不勝防。反觀殺人犯,他殺人只需要有一個動機,動機是可以事先得知的嗎?或是可以靠著心態的研究而阻止其犯案嗎?殺人基本上已經造成社會的動盪不安了,因此必須要根除,自古以來殺人就是要償命,這是千古不變的道理!
沒有錯,人不是神,無權可以判別人的生死,但殺人犯又放了出來再度又殺人,甚至可能造成一個家庭的破碎而走上絕路,那誰該負責?廢死聖人團體負責的起嗎?你們憑什麼又可以站在神的角度放他們一條生路?又或者...你們根本就是弱勢的一方?你們無親無故所以無法體會最愛你們親人或最挺你們的朋友遇害而心碎的情境,所以你們為了反對而反對!
我也覺得~如果你們是一個正當的團體,也不需要害怕,就請你們正大光明的公布你們具體集會的一個實體位置,好讓大眾參與也便於說服大眾對於你們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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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以牙還牙 也以相同的方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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