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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商鞅變法與秦國的「初為賦」有何聯繫

商鞅變法與秦國的「初為賦」有何聯繫

  魯國的「初稅畝」雖然是中國由奴隸社會稅制向封建社會稅制過渡的一個開端,但是由於它只是出於增收的目的,對已有私墾土地課稅,缺少其他相應的配套措施,所以其過渡進程比較緩慢。秦國的「初為賦」,是商鞅借助自己擔任左庶長的政治權力進行變法,大膽實行的一系列經濟和政治改革中的一個部分,所以推行起來比較迅速。它是此後秦朝在全中國範圍內實行統一封建稅制的重要前奏。
  商鞅變法的內容很多,如推行縣制,由國王直接委任官吏,以代替奴隸主階級的宗法統治;建立依軍功授爵的制度,以割斷官爵與領地佔有權的聯繫;建立統一度量衡制度,為統一封建賦祿創造條件等等。但是,變化的最主要內容,還是「開阡陌封疆」,改變奴隸主的土地佔有關係。
  在商鞅看來,一國的富足「非粟米珠玉也」,而在於地盡其用。而要地盡其用,就必須「開阡陌封疆」,即廢除奴隸主領地井田制,定土地疆界,承認土地為私人所有,以根本解脫束縛生產力發展的生產關係。商鞅的主張得到秦孝公的賞識。公元前350年,秦國用商鞅之法,廢除井田制,允許買賣土地,佔有土地不受限制。隨著公田的廢除,原來建立在公田基礎之上的奴隸制稅制已失去了存在的前提。所以,公元前348年,秦孝公便採納商鞅的主張「初為賦」,開始實行一種對私田按畝課徵的新的賦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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