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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 提廢刑法227條 張鳳書轟:嬰兒點頭就能性侵他嗎?

提廢刑法227條 張鳳書轟:嬰兒點頭就能性侵他嗎?



張鳳書反對廢除刑法227條。(取自張鳳書臉書)

女星張鳳書日前在臉書分享一項「廢除刑法227條」的民調,呼籲大家能一起投下反對票,砲轟:「兒點頭就可以性侵它(他)嗎?

刑法227條規定和未滿16歲之未成年發生性行為有刑責,日前舉辦的同志大遊行中,有團體提出廢除該法條,意即只要經過孩童同意,就可以性交,認為選擇用入罪來處理未成年人的性,反映社會無能直接面對性議題

不過張鳳書持相反意見,日前在臉書轉貼民調網址氣轟,「嬰兒點頭就可以性侵他嗎?竟然要為這種事投票,真是夠了,但這就是台灣。反對廢除刑法227條,大家一起來,請投『不贊成』」。

張鳳書PO文引起網路熱議,有網友就說:「我支持同性戀與多元成家,但…這一項就不同意廢除了,因為孩子沒有足夠的成熟身心去理解什麼叫『雙方合意性交』! 」認為連大人都不見得能達到完全合意,更何況是孩子。

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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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說,當我們在贊成某項運動時,同時要睜大眼睛,避免魚目混珠
有人趁這個機會提出去對社會道德善良風俗法條的修改

就像我們不反對同志結婚,但我們反對把莫名其妙的法條加進來一樣
這個社會是開放,可不是開放到可以「性解放」、鼓勵「性犯罪」!!

文明社會,理性討論
非盲目支持、把大頭貼弄成彩虹旗當成跟風就可以了


[ 本帖最後由 亞伯•奈特羅德 於 2015-11-8 01:14 編輯 ]
斬除一切罪惡!!天地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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