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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 滅頂講證據 不能抹黑

滅頂講證據 不能抹黑

網友為了滅頂,拒買林鳳營、秒買秒退、拒看101煙火,這些行動就算了;在網路上竟有網友抹黑林鳳營鮮奶是化工合成,難怪味全要提告!

上月,有新聞台記者將三大品牌鮮乳打開後,拿到室溫廿幾度的窗口擺放做實驗,林鳳營居然是最快變酸變濃稠的。可見,林鳳營鮮奶並非網友抹黑的化工調製!

凡事講究證據年代,我們指責政客在大選期間抹黑對手,唾棄其行為;相同的,抹黑林鳳營鮮奶為化工調配,已是失去理智的惡意中傷滅頂行動,可以拒買頂新入股的產品,但絕對不能抹黑造謠,應適可而止!

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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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論事,想搧風點火、擾亂社會秩序、散播不實謠言
就要有吃官司的準備!

網路世界很自由沒錯,可不代表能夠口無遮攔、隨意出言詆毀

許多人都說要反味全,為秒買秒退講得頭頭是道
看到搶購一空,很失望吧?因為社會大眾的多數人還是雪亮的
不隨便因為網路上的行動而影響,今天的現實是,林鳳營到現在都沒驗出問題
當初頂新油出問題,民眾自發性抵制、退貨:如日本麥當勞也是一樣,真的有問題,老百姓自然會去起身抵制、反抗

這麼有正義感,怎麼不去弄2013年爆出過以過期原料做泡芙的義美?怎麼也不去秒買秒退一下?
只要有出過食安問題的,都去抵制一遍?

PTT、網路論壇一些沒有根據的假文流竄
說穿了就是利用頂新一案來興風作浪,藉此鼓動民粹
利用Costco對顧客無條件退貨的好意惡搞林鳯營鮮奶,想藉此上新聞、搏版面

還看到有新聞以外國人拿當初美國反抗英國殖民的茶葉稅來比喻,企圖合理化「為反而反」的合理性
實屬荒謬至極
斬除一切罪惡!!天地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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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謠確實不對,但若鑽規定的漏洞這就屬於個人行為了…
然後一昧玩哀兵政策,怎不回頭自省要求退股?
統一之前幾乎每次食安都中獎,但貌似沒什麼呼喻抵制統一行為(塑化劑、毒澱粉、毒油…)
但和味全當初由經營者授意其中存在著本質上的差異…

另外個人是覺得拿義美巧克力泡芙事件相比並不恰當…
該事件應該只是工廠廠長的行為至於經營者是否有授意?
而頂新味全讓人嫌惡的一個重點則是當初的無良行為是由經營者主動授意而為
也就是全公司的員工被拉下水成為共犯!
當初新聞說味全實驗室的酸價檢測只是當成進貨價格的談判…
因此味全自己的食安檢測能讓人安心?


樹大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痴(?)
枯枝修不修掉樹都還是可以活
但若根爛了這棵樹就只有死路一條!


舉個例…
中華職棒的假球事件一堆
印象中其中一次是其中的一隊直接參與(XX暴龍?;忘了…另,有誤歡迎指正~)
最後是該球團老闆被要求賣出球隊,同時該隊球員全變成自由球員
至於有多少之後還在球場就不清楚了…
個人在之前就已經沒進場看球了…(改看日本職棒轉播)
這是淡淡然?XD

一個球員打假球,開除掉可能就可以止血
但若球團老闆參與打假球呢?


至於好市多的秒退…
如果賣場的遊戲規則同意這點那也沒什麼好評論的…
就像以前民法明文寫著拾獲遺失物可以要求30%的價金(已修改)
今天一位拾獲他人遺失物品的人要不要去求這30%的價金是屬於個人選擇
即便他所拾獲的這些錢是筆保命錢他 還 是 可以要求其中的30%
你可以說他無情、冷血、自私鬼…但無法批評他的行為…
因為他只是行使了律法中屬於他的 權力(選擇權?XD)



上天或許不殺回頭子,但也不至輕縱頑劣孽子…
人不是神,也無權去審判人
但確保 義 能在地上流佈尚屬可努力的事…
其實我是熊 我是熊 我是 熊 哈哈哈哈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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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nowpp 於 2015-12-26 12:29 發表
造謠確實不對,但若鑽規定的漏洞這就屬於個人行為了…
然後一昧玩哀兵政策,怎不回頭自省要求退股?
統一之前幾乎每次食安都中獎,但貌似沒什麼呼喻抵制統一行為(塑化劑、毒澱粉、毒油…)
但和味全當初由經營者授 ...
然也
義美的事情已有日久
其實就是看誰做得過頭,而被唾棄

頂新不值得同情,就像熊大說的NBA一樣
打假球,球迷同樣唾棄
中華職棒早不想看了

商人重利,為了節省成本
眾所周知

要把關、難免有漏網之魚啊
斬除一切罪惡!!天地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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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買

最好的方法就是拒買,不要傷及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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